利福平滴眼液是一种眼科用药类处方药,主要成分是利福平,适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使用时需注意避免接触眼睛的其他部位、不要在用药后6小时内冲洗眼睛等,同时还需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利福平滴眼液为眼科用药类处方药药品,主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以下是关于利福平滴眼液的一些重要信息:
1.药品名称:利福平滴眼液
2.主要成分:利福平。
3.适应症:适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4.用法用量: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5.不良反应:少数病例可能出现畏光、流泪、异物感、眼痒、眼痛、视物模糊、视力减退、过敏反应等。
6.注意事项:
仅供滴眼使用,不能注射。
开启后应在一个月内用完。
利福平滴眼液应避免接触眼睛的其他部位。
用药后至少6小时内不要冲洗眼睛。
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药物相互作用:
饮酒可致利福平性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谢,需调整利福平剂量,并密切观察肝毒性征象。
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导致其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
本品与异烟肼合用肝毒性发生危险增加,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者。
本品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
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
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氨茶碱、茶碱、氯霉素、氯贝丁酯、环胞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磺胺类药和呋喃妥因等与利福平合用时,由于后者诱导肝微粒体酶活性,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利福平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
本品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由于后者抑制抗凝药的代谢,可使抗凝作用增强,故需调整抗凝药剂量。
8.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利福平滴眼液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有致畸作用,但孕妇仍应禁用。
哺乳期妇女:利福平可由动物乳汁排泄,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其有倒退乳作用,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儿童患者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人: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血药浓度比正常人明显升高,故老年患者应慎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