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真皮浅层及表皮炎症。病因包括内部的慢性感染病灶、内分泌及代谢改变等,外部的食物、吸入物等。临床表现分急性(多形性皮疹、红斑水疱等)、亚急性(以小丘疹等为主)、慢性(皮肤增厚、浸润等)。诊断靠病史、症状体征,必要时做辅助检查。治疗有一般治疗(避免致病因素、保湿等)和药物治疗(外用依皮损选药,系统用药如抗组胺药等)。特殊人群如儿童选温和药物,孕妇谨慎用药,老年人注重保湿且防药物相互作用。
一、什么是湿疹
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真皮浅层及表皮炎症。其发病机制尚不明确,目前认为是在机体内部因素如免疫功能异常、皮肤屏障功能障碍等基础上,由多种内外因素激发或加重。
二、湿疹的病因
1.内部因素:慢性感染病灶如慢性胆囊炎、扁桃体炎等;内分泌及代谢改变如月经紊乱、妊娠等;血液循环障碍如小腿静脉曲张等;神经精神因素如精神紧张、过度疲劳等;遗传因素也可能与湿疹发病相关,若家族中有过敏性疾病史,个体患湿疹风险会增加。
2.外部因素:食物方面,常见的如鱼、虾、蟹、牛羊肉等;吸入物方面,如花粉、屋尘螨、动物皮屑等;生活环境因素,如炎热、干燥、寒冷等;动物接触方面,如猫、狗的皮毛及分泌物;各种化学物质,如化妆品、肥皂、合成纤维等都可能诱发或加重湿疹。
三、湿疹的临床表现
1.急性湿疹:常对称分布,皮疹多形性,初期为红斑,自觉灼热、瘙痒。继而在红斑上出现散在或密集的丘疹或小水疱,搔抓或摩擦后,水疱破损形成糜烂、渗液面。
2.亚急性湿疹:急性湿疹炎症减轻后,皮损以小丘疹、鳞屑和结痂为主,仍有剧烈瘙痒。
3.慢性湿疹:常由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转变而来,表现为皮肤增厚、浸润,棕红色或色素沉着,表面粗糙,覆以少许糠秕样鳞屑,或因抓破而结痂,自觉瘙痒剧烈。常见于小腿、手、足、肘窝、腘窝、外阴、肛门等处。
四、湿疹的诊断
医生主要根据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进行诊断。详细询问患者的发病过程、可能的诱发因素、家族史等,结合典型的皮疹形态,如多形性、对称性、瘙痒剧烈等特点,一般不难诊断。必要时可能会进行皮肤斑贴试验、过敏原检测等辅助检查,以明确可能的致敏原。
五、湿疹的治疗
1.一般治疗:避免各种可疑致病因素,如发病期避免食用辛辣食物及饮酒,避免过度洗烫,避免搔抓。生活中注意保持皮肤清洁、湿润,可使用温和的保湿剂。
2.药物治疗:
外用药物:根据皮损情况选择合适剂型,急性期无渗液或渗出不多时可用糖皮质激素霜剂,渗出多者可用3%硼酸溶液冷湿敷,渗出减少后用糖皮质激素霜剂,可和油剂交替使用;亚急性期可选用糖皮质激素乳剂、糊剂,为防止和控制继发性感染,可加用抗生素;慢性期可选用软膏、硬膏、涂膜剂。此外,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如他克莫司软膏、吡美莫司乳膏对湿疹也有较好疗效,且可用于面部、颈部及褶皱部位。
系统药物:瘙痒剧烈时可口服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病情严重时,可短期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等,但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用药剂量。
六、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1.儿童:儿童皮肤娇嫩,外用药物时应选择刺激性小的药物,且避免使用强效糖皮质激素,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短期、小面积使用。日常生活中,避免儿童搔抓皮疹,可适当修剪指甲。穿着应选择宽松、纯棉衣物,减少皮肤摩擦。洗澡水温不宜过高,时间不宜过长,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沐浴产品。
2.孕妇:孕妇用药需谨慎,尽量避免使用系统药物治疗。外用药物选择应咨询医生,优先选择安全性高的药物。生活中,保持心情舒畅,避免精神紧张,以免加重病情。饮食上注意营养均衡,避免食用可能诱发过敏的食物。
3.老年人:老年人皮肤干燥,湿疹发作时更应注重皮肤保湿,可增加使用保湿剂的频率。由于老年人可能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在使用药物治疗湿疹时,需告知医生自身病史,避免药物相互作用。活动时注意避免皮肤损伤,以免继发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