胫腓骨骨折的处理原则
胫腓骨骨折的治疗主要包括复位、固定和康复治疗。复位分为解剖复位,尽可能恢复骨折正常解剖关系,尤其关节面骨折需解剖复位,儿童可适当放宽;功能复位有相应标准,如旋转移位等必须矫正,缩短移位、成角移位及骨干骨折对位有具体要求。固定分内外固定,外固定有小夹板适用于稳定性骨折,石膏绷带适用于多种骨折,外固定支架适用于开放性等复杂骨折;内固定有钢板螺钉用于各类骨折,髓内钉适用于多数胫骨干骨折。康复治疗分早期进行肌肉等长收缩及未固定关节主动活动,中期增加强度如主动助力运动和部分负重训练,后期骨折愈合后进行功能恢复训练并结合物理治疗,不同人群康复训练各有注意事项。
一、复位
1.解剖复位:尽可能恢复骨折部位的正常解剖关系,使骨折端达到良好的对合,以利于肢体功能的恢复和骨骼的正常生长发育。尤其是对于涉及关节面的胫腓骨骨折,解剖复位可减少创伤性关节炎等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骨骼生长塑形能力较强,在一定程度上可适当放宽对解剖复位的要求,但仍需保证骨折端基本的对位对线良好,避免影响肢体正常发育。
2.功能复位:对于一些难以达到解剖复位的情况,可追求功能复位。功能复位的标准包括:骨折部位的旋转移位、分离移位必须完全矫正;缩短移位在成人下肢骨折不超过1cm,儿童若无骨骺损伤,下肢缩短在2cm以内;成角移位:下肢骨折轻微的向前或向后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期内自行矫正,向侧方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矫正,必须完全复位;长骨干横形骨折,骨折端对位至少达1/3,干骺端骨折至少应对位3/4。
二、固定
1.外固定
小夹板固定:适用于稳定性骨折,如横行骨折或短斜行骨折等。通过在骨折肢体的外面使用数块小夹板,用扎带固定,利用小夹板的弹性和约束力,使骨折端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允许肢体有一定的活动度,有利于局部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但需密切观察肢体血运及肿胀情况,防止因绑扎过紧导致肢体缺血坏死等并发症。
石膏绷带固定:对于一些稳定性或不稳定性骨折,在手法复位后均可使用。它能提供良好的固定效果,可根据肢体形状塑形,使固定更加贴合。如在开放性骨折清创术后,若伤口无明显感染迹象,可采用石膏固定。但石膏固定后肢体肿胀消退可能导致石膏松动,需及时调整;长期固定还可能引起关节僵硬、肌肉萎缩等并发症。
外固定支架固定:适用于开放性骨折、伴有严重软组织损伤的骨折、不稳定性骨折以及感染性骨折等。它通过在骨折两端经皮穿入钢针,与体外的支架连接,能有效固定骨折端,同时便于观察和处理伤口,有利于软组织的修复和愈合。但外固定支架可能会增加针道感染的风险,需注意针道护理。
2.内固定
钢板螺钉固定:常用于各种类型的胫腓骨骨折,尤其是复杂骨折。钢板可提供坚强的固定,使骨折端在愈合过程中保持稳定,有利于早期功能锻炼。但手术创伤相对较大,可能对骨折部位的血运造成一定破坏。对于骨质疏松患者,钢板螺钉的把持力可能不足,需选择合适的钢板及螺钉型号,并采取相应的辅助固定措施。
髓内钉固定:适用于大多数胫骨干骨折,具有中心性固定的优点,可有效控制骨折端的旋转和轴向移位,对骨折部位血运影响较小,有利于骨折愈合。但髓内钉固定技术要求较高,若操作不当可能导致骨折端对线不良等问题。
三、康复治疗
1.早期康复:在骨折固定后即可开始,主要进行肌肉等长收缩训练,如胫前肌、小腿三头肌的等长收缩,通过肌肉的收缩和舒张,促进血液循环,减轻肿胀,防止肌肉萎缩。同时,可进行未固定关节的主动活动,如踝关节的背伸、跖屈,膝关节的屈伸活动等,以保持关节的活动度。对于老年患者或合并其他慢性疾病者,早期康复训练强度应适当降低,避免过度劳累。
2.中期康复:当骨折端有一定的骨痂生长,骨折相对稳定后,可逐渐增加康复训练的强度。如进行骨折部位上下关节的主动助力运动,借助器械或他人帮助进行关节活动范围的扩大训练。还可进行部分负重训练,根据骨折愈合情况,逐渐增加患肢的负重力量,促进骨折愈合和肢体功能恢复。对于儿童患者,康复训练过程中要注意趣味性,以提高其配合度。
3.后期康复:骨折临床愈合后,主要进行患肢的功能恢复训练,包括步态训练、平衡训练等,以恢复患者正常的行走功能和肢体协调性。可结合物理治疗,如热敷、按摩、超声波等,促进局部血液循环,缓解肌肉粘连,进一步改善肢体功能。对于有基础疾病影响康复进程的患者,如糖尿病患者,需更加密切关注康复训练过程中的血糖变化及伤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