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痒疹和湿疹的区别
妊娠痒疹与湿疹在定义、临床表现、发病部位、实验室检查、治疗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上存在差异。妊娠痒疹是妊娠期间的瘙痒性皮肤病,与内分泌、免疫及精神因素有关,早发型34个月出现,迟发型产前2周多见,先发于特定部位后可蔓延全身,无特异性检查,治疗注重避免刺激,谨慎用药。湿疹由多种内外因引起,急性、亚急性、慢性表现不同,可发于全身各处,无特异性确诊检查,治疗根据皮损选药,避免接触过敏原。孕妇患妊娠痒疹用药需谨慎,避免搔抓,保持心情舒畅并定期产检;湿疹患者中,儿童用药选温和剂型,防止搔抓,注意饮食;老年人注重保湿,告知病史避免药物相互作用;特殊职业人群做好防护,避免疲劳。
一、定义
1.妊娠痒疹:是一种发生于妊娠期间的瘙痒性皮肤病,以妊娠期出现瘙痒性丘疹为主要特征,其发病机制尚未完全明确,可能与孕妇在孕期的内分泌改变、免疫功能变化以及精神因素等有关。
2.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真皮浅层及表皮炎症,病因复杂,常为内外因相互作用结果。内因如慢性消化系统疾病、精神紧张、失眠、过度疲劳、情绪变化、内分泌失调、感染、新陈代谢障碍等,外因如生活环境、气候变化、食物等均可影响湿疹的发生。
二、临床表现
1.妊娠痒疹
早发型:多在妊娠早期的34个月出现,皮疹为全身散在的米粒至绿豆大小的丘疹,颜色为淡红色或正常肤色,瘙痒剧烈。皮疹常先发于躯干上部、上臂及股部,以后逐渐蔓延至全身。
迟发型:常在妊娠最后2个月出现,尤其是产前2周左右更为多见。损害为多形性,有红斑、丘疹、丘疱疹,搔抓后可形成糜烂、结痂,瘙痒程度不一,有的患者瘙痒较轻,有的则瘙痒难忍。
2.湿疹
急性湿疹:起病急,常表现为红斑基础上的密集粟粒大小丘疹、丘疱疹或水疱,疱破后出现点状糜烂、渗出,边界不清。常对称分布,好发于头面、耳后、四肢远端、阴囊、肛周等,瘙痒剧烈。
亚急性湿疹:急性湿疹炎症减轻后,皮损以小丘疹、鳞屑和结痂为主,仍有剧烈瘙痒。
慢性湿疹:常由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转变而来。表现为皮肤增厚、浸润,表面粗糙,有鳞屑,或因抓破而结痂。自觉瘙痒剧烈,病情时轻时重,延续数月或更久。
三、发病部位
1.妊娠痒疹:早发型多先发于躯干上部、上臂及股部,后可蔓延至全身;迟发型没有特别固定的首发部位,全身均可出现,但相对而言,腹部、乳房周围等部位较为常见。
2.湿疹:可发生于体表任何部位,常见于头面、耳后、四肢远端、手足、阴囊、肛周等暴露及皮肤褶皱部位,常对称分布。
四、实验室检查
1.妊娠痒疹:一般无特异性实验室检查指标。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嗜酸性粒细胞轻度升高,这可能与机体的免疫反应有关,但该指标不具有诊断特异性。
2.湿疹:同样无特异性的确诊检查。对于怀疑过敏导致的湿疹,可进行过敏原检测,如斑贴试验、血清特异性IgE检测等,有助于明确或排除可疑的致敏原,但也不能单纯依据此确诊湿疹。
五、治疗
1.妊娠痒疹
一般治疗:避免搔抓,防止皮肤破损继发感染;保持皮肤清洁,可使用温和的沐浴产品;穿着宽松、纯棉的衣物,减少对皮肤的刺激。
药物治疗:由于患者处于妊娠期,用药需谨慎。外用药物可选择炉甘石洗剂等,具有收敛、止痒作用。对于瘙痒严重者,可在医生指导下短期、小面积使用弱效糖皮质激素,如氢化可的松乳膏。
2.湿疹
一般治疗:寻找并避免接触过敏原;避免搔抓、热水烫洗等刺激;保持皮肤清洁和湿润,可使用保湿润肤剂。
药物治疗:
外用药物:根据皮损情况选择合适剂型。急性湿疹有渗出时,可使用3%硼酸溶液等进行湿敷;无渗出时,可外用糖皮质激素,如地奈德乳膏、卤米松乳膏等,病情严重时可使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如他克莫司软膏、吡美莫司乳膏。
系统药物:瘙痒剧烈时,可口服抗组胺药物,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起到止痒、抗过敏作用。对于病情严重、泛发的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系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但需权衡利弊。
六、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孕妇(妊娠痒疹患者)
注意事项:在治疗过程中,任何药物的使用都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因为孕期用药可能对胎儿产生潜在影响。即使是看似安全的外用药物,也不可自行随意使用,更不能轻信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民间止痒偏方。瘙痒发作时,尽量通过轻轻拍打或冷敷等方式缓解,避免搔抓导致皮肤破损感染。同时,保持心情舒畅,因为精神因素可能会加重瘙痒症状。注意定期产检,观察胎儿发育情况,若瘙痒症状严重或出现其他异常,如胎动异常等,应及时就医。
建议原因:孕期用药不当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搔抓皮肤破损后,细菌等病原体易侵入,引起皮肤感染,严重时可能影响胎儿。孕妇情绪波动可能影响体内激素水平,进而加重瘙痒症状。定期产检有助于及时发现可能因瘙痒性疾病引发的母体或胎儿异常情况。
2.湿疹患者
儿童:儿童皮肤娇嫩,外用药物时应选择刺激性小的剂型和药物,避免使用强效糖皮质激素。家长要注意看护,防止儿童搔抓皮肤,可给儿童修剪指甲,必要时戴手套。洗澡水温不宜过高,时间不宜过长,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洗浴用品。饮食上,对于有明确食物过敏史的儿童,应严格回避过敏食物;对于尚未明确过敏原的儿童,添加新食物时要逐一少量添加,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老年人:老年人皮肤干燥,湿疹发生后更应注重皮肤保湿,可增加使用保湿润肤剂的频率。由于老年人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使用口服药物治疗湿疹时,要告知医生自己的病史,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同时,老年人行动不便,搔抓皮肤后容易摔倒,家人要加强看护。
特殊生活方式人群:对于经常接触刺激性物质的人群,如理发师、厨师、建筑工人等,工作时应尽量做好防护,佩戴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皮肤与刺激物的直接接触。避免过度疲劳,注意劳逸结合,因为过度疲劳可能诱发或加重湿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