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茸并非药食同源,而是非食药同源的中药材。

鹿茸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且不属于食药同源物品。当商家单独售卖鹿茸时,其性质被认定为药品,而非食品或保健品。虽然鹿茸具有滋补功效,但本质上仍属于药品范畴。鹿茸具有补肾壮阳、益精血、强筋骨等药用价值,含有氨基酸、甾类化合物、多糖类物质等成分,这些成分使其具有抗氧化、延缓衰老、增强免疫力等药理作用。
鹿茸一般可通过切片含服、研粉冲服、泡酒饮用、炖汤食用等方式服用,但需严格控制用量,过量服用可能导致头晕、心悸等不良反应。同时,阴虚火旺者、外感发热者、高血压患者等不宜服用鹿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