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和体征、诊断积分系统。症状和体征有皮肤损害、光过敏、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肾脏病变、神经病变、血液学疾病、免疫学异常、补体降低和抗核抗体异常等。诊断积分系统是美国风湿病学会1997年修订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分类标准,包括11项,临床症状或实验室检查至少4项阳性,在除外感染、肿瘤和其他结缔组织病后,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1.症状和体征
颊部红斑:固定红斑,扁平或高起,在两颧突出部位。
盘状红斑:片状高起于皮肤的红斑,黏附有角质脱屑和毛囊栓;陈旧病变可发生萎缩性瘢痕。
光过敏:对日光有明显的反应,引起皮疹,从病史中得知或医生观察到。
口腔溃疡: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更多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肾脏病变:尿蛋白>0.5g/24h或+++,或管型(红细胞、血红蛋白、颗粒或混合管型)。
神经病变: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代谢紊乱。
血液学疾病: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至少持续6周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补体降低:C3、C4、CH50降低。
抗核抗体:在任何时候血清中抗核抗体滴度异常。
2.诊断积分系统
美国风湿病学会(ACR)1997年修订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分类标准包括11项,临床症状或实验室检查至少4项阳性,在除外感染、肿瘤和其他结缔组织病后,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怀疑自己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应及时就医,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诊断。同时,患者应遵循医生的治疗建议,注意休息、饮食和避免诱因,以提高生活质量和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