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对孕妇和胎儿有较大危害,可增加母婴多种并发症的发生风险,治疗主要包括休息、饮食、监测血压、药物治疗等,预防方面强调定期产前检查、合理饮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保持心情舒畅等。
1.症状
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妊娠期首次出现,并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140/90mmHg;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子痫前期可分为轻度和重度,轻度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但<160/110mmHg,尿蛋白≥300mg/24h或随机尿蛋白≥(+),但<(++);重度子痫前期血压≥160/110mmHg;尿蛋白≥2.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或血小板<100×10⁹/L;血清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水平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视觉、胸部或上腹部不适,持续时间≥4小时。
子痫: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20周前血压≥140/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2.危害
对孕妇的危害: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HELLP综合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胎盘早剥、早产、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等的发生风险。
对胎儿的危害:增加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等的发生风险。
3.诊断
病史:询问孕妇的年龄、孕产次、本次妊娠的孕期、是否有高血压、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
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身高、腹围、宫高、胎心等,检查心肺听诊、肝脾触诊、下肢水肿等。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血尿酸、电解质、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等检查,以及胎儿超声检查、脐动脉血流监测等。
其他检查:有条件者可进行眼底检查、心脏超声检查等。
4.治疗
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取左侧卧位,以改善子宫胎盘血液循环。
饮食: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肪、低碳水化合物的饮食,避免过咸食物。
监测血压:密切监测血压变化,根据血压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药物治疗:
降压药物:血压≥150/100mmHg时,可考虑降压治疗。常用的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甲基多巴等。
硫酸镁:适用于子痫前期和子痫患者,可预防和控制抽搐发作。
其他药物:如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等,可根据病情需要使用。
5.预防
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高血压。
合理饮食:增加富含蛋白质、维生素、铁、钙等营养素的食物,减少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的摄入。
适当运动:坚持适量的运动,如散步、孕妇瑜伽等。
戒烟限酒:避免吸烟和饮酒。
保持心情舒畅:避免紧张、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
6.注意事项
孕期高血压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紧张。
饮食应低盐、低脂,避免食用腌制食品、油炸食品等。
注意观察胎动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就医。
孕期高血压患者在分娩时应选择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分娩。
总之,孕期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的妊娠期并发症,对孕妇和胎儿都有较大的危害。孕妇应重视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高血压,以保障自身和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