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一级暴露无需处置,二级暴露需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三级暴露需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和接种狂犬病疫苗。再次暴露后,根据时间长短决定是否需再次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1.一级暴露
接触或喂养动物
完好的皮肤被舔
完好的皮肤接触狂犬病动物或人狂犬病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
处理方法:不需要进行狂犬病暴露后处置。
注意事项: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被接触部位。
2.二级暴露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处理方法: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注意事项:
用肥皂水和清水交替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
冲洗后用75%乙醇或2%碘酊涂擦伤口。
伤口一般不予缝合或包扎。
确认为二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头面部二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3.三级暴露
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
破损皮肤被舔舐
黏膜被动物唾液污染
处理方法: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注意事项:
伤口处理应彻底,建议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接种狂犬病疫苗要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再次暴露后处置:
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
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按暴露前(后)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后3个月内发生暴露者,可不需再次接种;超过3个月者应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
总之,狂犬病暴露后应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并根据暴露级别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同时,要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接触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