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发作是一类由精神因素引起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躯体症状、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情感爆发等,但缺乏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病理基础。
1.感觉障碍:
感觉缺失:表现为局部或全身皮肤感觉缺失,可伴有手套或袜套样分布的感觉减退或缺失,也可表现为痛觉过敏或异常感觉。
感觉异常:可表现为肢体麻木、蚁走感、发冷感、发热感或触电样感觉等。
2.运动障碍:
痉挛发作:常于情绪激动或受到暗示时突然发生,缓慢倒地或卧于床上,呼之不应,全身僵直,肢体抖动,有时可咬破舌头,呼吸急促,面色潮红,瞳孔扩大,无尿失禁,大多历时数十分钟。
瘫痪:可表现为单瘫、截瘫或偏瘫,可为部分肌肉或完全性弛缓性瘫痪,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无肌肉萎缩,感觉正常。
失音:患者突然失声,或喉部梗塞感,有时咳嗽,呼吸困难,但多无器质性病变。
3.意识障碍:
意识朦胧状态:患者意识范围缩小,言语零乱,表情紧张或恐惧,有时情感暴发,大声哭闹或嬉笑,发作可持续数小时或数日,事后遗忘或部分遗忘。
昏睡状态:患者处于昏睡状态,呼之能醒,能回答问题,但回答简单而缓慢,刺激去除后又可入睡。
4.其他:
抽搐:多发生于儿童,表现为突然倒地,四肢抽搐,双拳紧握,两眼上翻,不伴有口吐白沫和二便失禁。
附体障碍:患者突然出现意识丧失,情感暴发,胡言乱语,哭笑无常,或出现痉挛、抽搐、瘫痪等症状,历时数分钟至数小时不等,事后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
需要注意的是,癔症发作的症状多种多样,且缺乏相应的器质性损害作为病理基础。因此,在诊断癔症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等。治疗方法主要包括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同时,家属和社会的支持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