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传染病按规定时间上报,其中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医疗机构发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3.医疗机构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报告后,应立即对传染病疫情进行初步核实,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