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缩乏力的表现
宫缩乏力的临床表现包括产程异常(潜伏期延长、活跃期延长或停滞、第二产程延长或停滞)、子宫收缩力异常(宫缩强度弱、宫缩频率低)、出血量增多(胎盘剥离后出血、血液不凝固)以及全身表现(产妇疲劳、代谢紊乱)。具体而言,产程异常中潜伏期、活跃期、第二产程会因宫缩乏力出现相应延长或停滞情况;子宫收缩力异常表现为宫缩强度弱、频率低;出血量增多与宫缩乏力致胎盘剥离面出血及可能引发的凝血功能障碍相关;全身表现则有产妇疲劳及代谢紊乱,且不同情况产妇(如初产妇、经产妇、有特殊病史产妇等)在各表现上存在不同风险差异。
一、宫缩乏力的临床表现
(一)产程异常
1.潜伏期延长:从规律宫缩到宫口扩张3cm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称潜伏期延长。经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6小时,超过6小时称潜伏期延长。主要是由于宫缩乏力,导致宫颈扩张缓慢,这种情况在初产妇中因产程相对较长更易出现,若产妇本身有精神过度紧张等情况,可能会加重潜伏期延长的发生风险。
2.活跃期延长或停滞:活跃期是指宫口扩张310cm,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称活跃期延长;活跃期宫口扩张停止≥4小时称活跃期停滞。活跃期延长或停滞多与宫缩乏力有关,宫缩乏力使得子宫收缩的强度和频率不足,无法有效推动宫颈扩张,经产妇相对初产妇可能因产道等因素对宫缩乏力的耐受程度不同而有不同表现,有剖宫产史等特殊病史的产妇,由于子宫存在手术瘢痕等情况,发生活跃期异常的风险可能更高。
3.第二产程延长或停滞:第二产程是指从宫口开全到胎儿娩出,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分娩称第二产程延长;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称第二产程停滞。宫缩乏力会导致子宫收缩力不足以推动胎儿下降及娩出,对于年龄较大、身体状况欠佳的产妇,或者有妊娠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等情况的产妇,第二产程延长或停滞的风险会增加,因为其自身的体力和子宫耐受宫缩乏力的能力相对较弱。
(二)子宫收缩力异常
1.宫缩强度弱:宫缩时宫底隆起不明显,用手按压宫底时感觉较软,宫腔内压力低于正常(正常宫缩宫腔内压力在临产时约为2550mmHg)。这种情况在多胎妊娠、羊水过多等情况下更易出现,因为子宫肌纤维需要克服更大的阻力来收缩,当本身存在宫缩乏力时,收缩强度会更弱,多胎妊娠产妇由于子宫过度膨胀,子宫肌纤维被拉长,弹性减退,更容易出现宫缩强度弱的情况。
2.宫缩频率低:宫缩间隔时间延长,正常宫缩间隔23分钟,持续4060秒,宫缩乏力时间隔时间可延长至56分钟甚至更长,持续时间也缩短。这会导致产程进展缓慢,对于生活方式不健康、长期缺乏运动的产妇,其子宫肌纤维的收缩功能可能相对较差,更容易出现宫缩频率低的宫缩乏力表现,而有子宫肌瘤等子宫器质性病变的产妇,也可能因病变影响子宫正常收缩频率。
(三)出血量增多
1.胎盘剥离后出血:由于宫缩乏力,子宫肌层不能有效收缩压迫子宫血管,导致胎盘剥离面血窦开放而出血增多。正常情况下,胎盘剥离后,子宫收缩会使子宫血管被压缩,从而减少出血。但宫缩乏力时,这种压缩作用减弱,出血量会较正常情况明显增多,在产后2小时内是产后出血的高发时段,此时若存在宫缩乏力,出血量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超过500ml(正常产后出血量),对于有贫血病史、凝血功能异常等情况的产妇,一旦出现宫缩乏力,出血量增多的风险更高,因为其自身的凝血和耐受失血的能力较差。
2.血液不凝固:长期大量出血可能导致凝血功能障碍,出现血液不凝固的情况,但这是相对严重的情况,多在宫缩乏力未得到及时纠正,出血持续时间较长时发生,对于高龄产妇,其自身的凝血机制可能相对较弱,在宫缩乏力导致出血时,更易出现血液不凝固的并发症。
(四)全身表现
1.产妇疲劳:由于产程延长,产妇长时间用力宫缩但产程进展不顺利,会出现疲劳、乏力等表现,这是因为产妇在产程中消耗了大量体力,而宫缩乏力又使得产程不能尽快结束,进一步加重了疲劳感,对于初产妇,由于对分娩过程的不熟悉和紧张等因素,更容易在宫缩乏力时出现明显的疲劳表现。
2.代谢紊乱:长期宫缩乏力导致产程延长,产妇能量消耗过多,可能出现代谢紊乱,如酸碱平衡失调等。机体在长时间的应激状态下,代谢途径发生改变,若不能及时纠正宫缩乏力,会进一步影响产妇的内环境稳定,对于有妊娠期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的产妇,宫缩乏力时代谢紊乱的风险更高,因为其自身的代谢调节机制本就存在一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