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慢性心力衰竭
慢性心力衰竭是因初始心肌损伤致心室泵血或充盈功能低下的临床综合征,是心脏疾病终末阶段。病因包括原发性心肌损害、心脏负荷过重;诱发因素有感染、心律失常等。临床表现分左心(肺循环淤血)、右心(体循环淤血)、全心衰竭。诊断需综合病因等多方面。治疗包括一般治疗、药物(利尿剂等)及非药物(CRT、ICD)治疗。特殊人群(老年人、孕妇等)治疗各有注意事项。该病预后差,预防要治疗原发疾病、避免诱因、改善生活方式并定期体检。
一、慢性心力衰竭的定义
慢性心力衰竭是一种复杂的临床综合征,是由于任何原因的初始心肌损伤(如心肌梗死、心肌病、血流动力学负荷过重、炎症等),引起心肌结构和功能的变化,最后导致心室泵血或充盈功能低下。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乏力和体液潴留等,是各种心脏疾病的严重和终末阶段。
二、慢性心力衰竭的病因
1.原发性心肌损害:冠心病心肌缺血和(或)心肌梗死是引起心力衰竭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各种类型的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等;心肌代谢障碍性疾病,以糖尿病心肌病最为常见。
2.心脏负荷过重:压力负荷(后负荷)过重,见于高血压、主动脉瓣狭窄、肺动脉高压、肺动脉瓣狭窄等左、右心室收缩期射血阻力增加的疾病;容量负荷(前负荷)过重,常见于心脏瓣膜关闭不全,血液反流,如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二尖瓣关闭不全等;此外,伴有全身血容量增多或循环血量增多的疾病如慢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心脏的容量负荷也必然增加。
三、慢性心力衰竭的诱发因素
1.感染:呼吸道感染是最常见、最重要的诱因,感染性心内膜炎也不少见。
2.心律失常:心房颤动是诱发心力衰竭的重要因素。其他各种类型的快速性心律失常以及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均可诱发心力衰竭。
3.血容量增加:如摄入钠盐过多,静脉输入液体过多、过快等。
4.过度体力消耗或情绪激动:如妊娠后期及分娩过程、暴怒等。
5.治疗不当:如不恰当停用利尿药物或降血压药等。
6.原有心脏病变加重或并发其他疾病:如冠心病发生心肌梗死,风湿性心瓣膜病出现风湿活动等。
四、慢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
1.左心衰竭:以肺循环淤血及心排血量降低为主要表现。症状有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包括劳力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急性肺水肿;咳嗽、咳痰、咯血;乏力、疲倦、运动耐量减低、头晕、心慌等器官、组织灌注不足及代偿性心率加快所致的症状;少尿及肾功能损害症状。体征有肺部湿性啰音,可从局限于肺底部直至全肺;心脏体征,除基础心脏病的固有体征外,一般均有心脏扩大及相对性二尖瓣关闭不全的反流性杂音、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及舒张期奔马律。
2.右心衰竭:以体循环淤血为主要表现。症状有消化道症状,如腹胀、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劳力性呼吸困难。体征有水肿,特征为首先出现于身体低垂部位,常为对称性可压陷性;颈静脉征,颈静脉搏动增强、充盈、怒张是右心衰竭时的主要体征,肝颈静脉反流征阳性则更具特征性;肝脏肿大,常伴有压痛;心脏体征,除基础心脏病的相应体征之外,可因右心室显著扩大而出现三尖瓣关闭不全的反流性杂音。
3.全心衰竭:左、右心衰竭的临床表现同时存在,但当右心衰竭出现之后,右心排血量减少,因此阵发性呼吸困难等肺淤血症状反而有所减轻。
五、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
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是综合病因、病史、症状、体征及客观检查而做出的。首先应有明确的器质性心脏病的诊断。心衰的症状、体征是诊断心衰的重要依据。左心衰竭的肺淤血引起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右心衰竭的体循环淤血引起的颈静脉怒张、肝大、水肿等是诊断心衰的重要依据。辅助检查中,BNP/NTproBNP是心衰诊断、病情监测和预后评估的重要指标;超声心动图是诊断心力衰竭最主要的仪器检查,能更准确地提供各心腔大小变化及心瓣膜结构和功能情况。
六、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1.一般治疗:包括休息,控制体力活动,避免精神刺激,降低心脏的负荷;控制钠盐摄入,减少体内水潴留,减轻心脏的前负荷。
2.药物治疗:利尿剂,是心力衰竭治疗中改善症状的基石,常用药物有呋塞米、氢氯噻嗪等;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剂,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等;β受体阻滞剂,可抑制交感神经激活对心力衰竭代偿的不利作用,常用药物有美托洛尔、比索洛尔等;正性肌力药,如洋地黄类药物地高辛等,以及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如米力农等。
3.非药物治疗: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通过植入三腔心脏起搏器,同步刺激左、右心室,纠正心脏不同步收缩;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可预防心力衰竭患者的心脏性猝死。
七、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老年人:老年人慢性心力衰竭的症状往往不典型,容易漏诊和误诊。在治疗过程中,老年人对药物的耐受性较差,更易发生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监测肝肾功能、电解质等指标。同时,老年人常伴有多种基础疾病,治疗时要综合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2.孕妇:孕期发生慢性心力衰竭,不仅对孕妇本身有极大危害,还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治疗时应谨慎选择药物,避免使用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同时,要密切监测孕妇的心功能和胎儿的情况,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3.儿童:儿童慢性心力衰竭相对少见,多由先天性心脏病等原因引起。治疗时药物的选择和剂量需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等因素严格调整。要注意观察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避免药物对儿童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4.患有其他基础疾病者:如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在治疗心力衰竭时要注意药物对血糖的影响;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要谨慎,以免加重气道痉挛。
八、慢性心力衰竭的预后和预防
慢性心力衰竭是一种预后较差的疾病,5年生存率与恶性肿瘤相仿。预防慢性心力衰竭,要积极治疗原发性疾病,如控制高血压、冠心病等;避免各种诱发因素,如预防感染、避免过度劳累等;改善生活方式,如戒烟限酒、合理饮食、适量运动等。定期体检,早期发现心脏疾病并及时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