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一般不建议存在子痫病史的女性生二胎,但并非绝对不能生育二胎,需结合个体情况评估。
子痫属于妊娠期高血压最严重的阶段,如果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会严重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再次怀孕后,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的几率明显高于正常孕妇,发病时间也会提前,如果病情严重,孕妇可能需根据医生指导提前终止妊娠。
然而,如果子痫患者产后6周内血压恢复正常、蛋白尿消失,且没有其他脏器受损,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全面评估后,也可以考虑要二胎。怀孕期间需密切监测血压、尿常规等指标,增加产检次数,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子痫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