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及相关温馨提示:诊断标准普遍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中任一项达标即可诊断;孕前已知患糖尿病不属于此范畴,妊娠早期特殊情况依血糖及症状判断。温馨提示,高龄(≥35岁)、肥胖(BMI≥28kg/m2)及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患妊娠期糖尿病风险高,需在备孕或孕期重视血糖监测,确诊后积极控糖,预防不良结局与并发症。
一、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1.普遍适用标准: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诊断标准为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具体指标如下: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上述三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此标准依据大量的临床研究和循证医学证据制定,能有效识别出妊娠期有高血糖风险且可能对母婴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孕妇。
2.特殊情况的诊断
孕前已知患糖尿病:若孕妇在怀孕前已确诊患有1型或2型糖尿病,这种情况不属于妊娠期糖尿病的范畴,但孕期血糖管理同样至关重要。因为孕前糖尿病对孕妇及胎儿的风险更高,如孕妇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子痫前期等,胎儿可能出现生长发育异常、早产等。所以孕前糖尿病患者怀孕后,需密切监测血糖并严格控制。
妊娠早期诊断:部分孕妇在妊娠早期,因各种因素(如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等),可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进行血糖筛查。若空腹血糖≥7.0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伴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状(多饮、多食、多尿、体重减轻),可考虑孕前漏诊的糖尿病,而非妊娠期糖尿病。此时需进一步评估病情,以制定合适的孕期治疗方案。
二、温馨提示
1.高龄孕妇:年龄≥35岁的高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明显增加。这是因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的代谢功能逐渐下降,胰岛素抵抗加重。此类孕妇在备孕时就应关注血糖情况,怀孕后更要严格按照医生要求定期进行血糖筛查,包括OGTT等检查。一旦确诊妊娠期糖尿病,需更加密切地监测血糖,因为高龄孕妇本身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等并发症的风险就较高,合并糖尿病会进一步增加风险,所以需积极控制血糖,以保障母婴安全。
2.肥胖孕妇:肥胖(体质指数BMI≥28kg/m2)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肥胖孕妇体内脂肪堆积,脂肪细胞释放的细胞因子可干扰胰岛素的正常作用,导致胰岛素抵抗。这部分孕妇在孕期要合理控制体重增长,避免过度进食高热量、高脂肪食物,增加运动量。在孕早期就应进行血糖监测,若确诊妊娠期糖尿病,需遵循医生制定的饮食和运动计划,必要时配合药物治疗,将血糖控制在理想范围,以减少巨大儿、难产等不良结局的发生。
3.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如果孕妇的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中有糖尿病患者,其遗传易感性增加,患妊娠期糖尿病的概率也会升高。这类孕妇要提高对血糖监测的重视程度,孕期按时进行相关检查。日常生活中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均衡饮食、适量运动等,有助于降低发病风险。一旦确诊,应积极配合治疗,因为家族遗传因素可能使病情发展更为复杂,所以要密切关注血糖变化,定期产检,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