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有什么
慢性心力衰竭有多种症状表现,左心衰竭主要有呼吸困难(劳力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咳嗽咳痰咯血、乏力疲倦运动耐量减低、少尿及肾功能损害症状;右心衰竭有消化道症状、水肿、颈静脉征等。不同特殊人群表现和应对也有差异,老年人症状不典型且常合并多种基础病,治疗需关注药物不良反应;儿童慢性心力衰竭多与先天性心脏病有关,症状描述不清,治疗遵循儿科安全护理原则;孕妇合并慢性心力衰竭症状更严重,治疗要考虑药物对胎儿影响,同时需密切监测。
一、呼吸困难
1.劳力性呼吸困难:这是慢性心力衰竭最早出现的症状。其机制是运动使回心血量增加,左心房压力升高,加重肺淤血。一般在体力活动时出现,休息后可缓解。随着病情进展,引起呼吸困难的劳力强度会逐渐降低。例如,原本可以正常进行日常散步活动,随着病情加重,可能散步一小段距离就会出现明显的气短、呼吸急促。对于有长期吸烟史、肥胖、高血压病史等人群,劳力性呼吸困难可能会更早出现且症状更明显。
2.端坐呼吸:当患者平卧时,回心血量增多且膈肌上抬,导致肺淤血加重,患者被迫采取端坐位或半卧位以减轻呼吸困难。端坐位时,部分血液因重力作用转移到身体下垂部位,可减轻肺淤血,同时膈肌下移,胸腔容积增大,有利于呼吸。一般病情较轻者可能在高枕卧位时就会感到舒适,而病情较重者则需要端坐位才能缓解症状。老年人由于心肺功能储备较差,出现端坐呼吸的几率相对较高。
3.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患者入睡后突然因憋气而惊醒,被迫采取坐位,呼吸深快,重者可伴有哮鸣音,称为“心源性哮喘”。这是因为睡眠平卧血液重新分配使肺血量增加,夜间迷走神经张力增加,小支气管收缩,横膈高位,肺活量减少等因素导致。通常在夜间熟睡12小时后发作,坐起后数分钟至数十分钟症状可缓解。有冠心病、心肌病等病史的患者更易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
二、咳嗽、咳痰、咯血
咳嗽、咳痰是肺泡和支气管黏膜淤血所致,开始常于夜间发生,坐位或立位时咳嗽可减轻,白色浆液性泡沫状痰为其特点。偶可见痰中带血丝。长期慢性淤血时肺静脉压力升高,导致肺循环和支气管血液循环之间形成侧支,在支气管黏膜下形成扩张的血管,一旦破裂可引起大咯血。慢性支气管炎病史合并心力衰竭的患者,咳嗽、咳痰症状可能会更严重且持续时间更长。
三、乏力、疲倦、运动耐量减低
由于心排血量降低,骨骼肌血液灌注不足,患者会出现乏力、疲倦的症状,同时运动耐量也会明显减低。患者可能在日常活动中容易感到疲劳,无法完成以往能够轻松完成的体力活动。贫血、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合并症会进一步加重这些症状,使患者的生活质量受到更大影响。对于老年患者,由于本身身体机能衰退,乏力、疲倦等症状可能更为突出,且恢复时间较长。
四、少尿及肾功能损害症状
严重左心衰竭时血液进行再分配,首先是肾血流量明显减少,患者可出现少尿。长期慢性的肾血流量减少可导致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并可有肾功能不全的相应症状。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等合并慢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肾功能损害的风险更高,进展也可能更快。
五、消化道症状
右心衰竭时,体循环淤血,导致胃肠道及肝淤血,引起腹胀、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是右心衰竭最常见的症状。肝脏淤血肿大还可能伴有右上腹饱胀不适、肝区疼痛等症状。对于有消化系统疾病病史的患者,如胃溃疡、胃炎等,消化道症状可能会更加明显,且容易与原有疾病的症状相混淆。
六、水肿
多为对称性、下垂性、凹陷性水肿,首先出现于身体低垂部位。能起床活动者,最早出现于足踝部、胫骨前;卧床患者则以腰骶部为明显。严重右心衰竭患者可出现全身性水肿,合并胸水、腹水等。长期站立工作者、妊娠女性等人群,下肢水肿可能会更明显。此外,老年人由于血管弹性差,水肿消退相对较慢。
七、颈静脉征
颈静脉搏动增强、充盈、怒张是右心衰竭的主要体征,肝颈静脉反流征阳性则更具特征性。它提示肝脏淤血是由右心衰竭引起,用手按压淤血肿大的肝脏时,可使回流至下腔静脉和右心房的血量增加,但因右心房淤血或右心室舒张受限,不能完全接受回流血量,而使颈静脉充盈更为明显。有慢性肺部疾病导致肺动脉高压进而引起右心衰竭的患者,颈静脉征可能更为显著。
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老年人: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对心力衰竭症状的耐受性较差,症状可能不典型。例如,呼吸困难可能表现为活动后轻微气促,容易被误认为是正常的衰老表现。而且老年人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会影响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和治疗效果。因此,老年人一旦出现活动耐力下降、乏力、食欲不振等非特异性症状,应及时就医进行详细检查。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因为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药物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更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2.儿童:儿童慢性心力衰竭相对少见,多与先天性心脏病等因素有关。儿童可能无法准确描述自己的症状,常表现为喂养困难、多汗、呼吸急促、生长发育迟缓等。家长应密切关注儿童的日常表现,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带孩子就医。在治疗方面,要严格遵循儿科安全护理原则,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措施,避免使用对儿童生长发育有潜在不良影响的药物。
3.孕妇:孕妇在孕期身体负担加重,心脏负荷也会增加。如果合并慢性心力衰竭,症状可能会更加严重。孕妇可能出现呼吸困难、下肢水肿等症状,而且随着孕周的增加,症状可能会逐渐加重。在孕期要密切监测孕妇的心脏功能和胎儿的发育情况,定期进行产检。治疗时要充分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选择对胎儿相对安全的药物进行治疗。同时,孕妇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良好的心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