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病因主要有直接暴力、间接暴力、积累性劳损、骨骼疾病等。

1.直接暴力
骨折部位直接受到外力撞击,如车祸、重物砸伤等,导致骨骼承受超过其承受能力的外力而断裂。例如,被汽车撞倒后腿部直接受力,就可能造成胫骨或腓骨骨折。
2.间接暴力
外力通过传导、杠杆或旋转作用使远离受力部位的骨骼发生骨折。比如,跌倒时手掌撑地,力通过上肢传导至桡骨远端,可能导致桡骨远端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性骨折。如远距离行军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4.骨骼疾病
某些骨骼疾病,如骨髓炎、骨肿瘤等,会导致骨骼结构破坏,使其变得脆弱,容易发生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