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治疗有什么
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放射性碘治疗和手术治疗,不同治疗方法各有适用人群与禁忌,同时特殊人群治疗需特殊注意。药物治疗有抗甲状腺药物(如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和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前者是基础治疗但疗程长、复发率高,后者用于改善初期症状;放射性碘治疗利用碘的生物效应破坏甲状腺细胞,但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等禁用,可能出现甲减等并发症;手术治疗有甲状腺次全切除术,适用于中重度等甲亢患者,但存在一定风险,青少年等为手术禁忌人群;特殊人群中,儿童和青少年优先药物治疗,放射性碘和手术治疗谨慎;孕妇用抗甲状腺药物,妊娠早晚期用药有别,禁放射性碘治疗,手术在中期进行;老年人综合考虑身体状况选择治疗;合并其他疾病者需兼顾两种疾病进行治疗。
一、药物治疗
1.抗甲状腺药物:是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基础治疗方法,常用药物有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作用强,药效维持时间长;丙硫氧嘧啶可抑制外周组织中T4向T3转化,起效相对较快,在甲状腺危象时可作为首选。药物治疗适用于病情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的患者,年龄较小、孕妇、年老体弱或合并严重心、肝、肾疾病等不宜手术者也可选用。但药物治疗疗程长,一般需要12年,甚至更长时间,且复发率较高。
2.β受体阻滞剂:常用药物如普萘洛尔等,可阻断甲状腺激素对心脏的兴奋作用,还能抑制外周组织T4向T3的转化,主要用于改善甲亢初期的症状,如心悸、手抖等,也可与抗甲状腺药物联合使用,或在放射性碘治疗前后使用。
二、放射性碘治疗
利用甲状腺高度摄取和浓集碘的能力及131I释放出的β射线对甲状腺的生物效应,破坏甲状腺滤泡上皮细胞,减少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与释放。适用于中度甲亢、年龄在25岁以上、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或长期治疗无效或复发者、不宜手术或不愿接受手术者。但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年龄小于25岁、有严重心、肝、肾功能衰竭或活动性肺结核者等禁用。治疗后可能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并发症。
三、手术治疗
1.甲状腺次全切除术:能迅速控制甲亢症状,适用于中、重度甲亢,长期服药无效,或停药复发,或不能坚持服药者;甲状腺巨大或有压迫症状者;胸骨后甲状腺肿伴甲亢者;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亢者。但手术存在一定风险,如出血、感染、喉返神经损伤、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等。术前需要用抗甲状腺药物控制甲亢症状,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
2.手术禁忌证:青少年患者、症状较轻者、老年患者或有严重器质性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和青少年:儿童和青少年甲亢患者身体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治疗时应优先考虑药物治疗,以避免对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药物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和生长发育指标。放射性碘治疗一般不用于年龄小于25岁的患者,手术治疗应谨慎选择,仅在药物治疗无效或有严重压迫症状等特殊情况下考虑。
2.孕妇:妊娠期甲亢的治疗需兼顾母亲和胎儿的安全。抗甲状腺药物是主要治疗方法,妊娠早期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妊娠中晚期可换用甲巯咪唑。治疗过程中需严格控制药物剂量,避免药物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放射性碘治疗绝对禁忌,手术治疗应在妊娠中期进行,且手术风险相对较高。
3.老年人:老年人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治疗时应综合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基础疾病。药物治疗时要注意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肝肾功能损害。放射性碘治疗和手术治疗需评估患者的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谨慎选择。
4.合并其他疾病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等疾病的甲亢患者,治疗时需同时兼顾两种疾病。抗甲状腺治疗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心脏功能、血糖等指标。如患者有严重心功能不全,手术治疗需谨慎;糖尿病患者在抗甲状腺治疗期间要注意调整降糖药物剂量,以维持血糖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