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包括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其检查前需正常饮食、空腹8-12小时,过程是先抽空腹血,再5分钟内饮75g无水葡萄糖水,分别抽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空腹血糖≥5.1mmol/L等任一达标即可诊断;还有基于流行病学筛查的建议,高危人群如肥胖等在妊娠24-28周做OGTT,低危人群也建议此时筛查,高龄、肥胖、有家族史、既往有病史等特殊人群需按相应要求严格筛查监测血糖来保障母婴健康
一、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一)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1.检查前准备: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检查前需空腹8~12小时。
2.试验过程:先抽取空腹静脉血,然后将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
3.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数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二)基于流行病学筛查的建议
1.高危人群的早期筛查: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体重指数≥28kg/m2)、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本次妊娠发现胎儿偏大等,应在妊娠24~28周进行OGTT检查。
2.低危人群的筛查时间:对于一般低危人群,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OGTT筛查。年龄也是一个影响因素,高龄孕妇(年龄≥35岁)相对更易患妊娠期糖尿病,需重视筛查。生活方式方面,有久坐、缺乏运动等不良生活方式的孕妇,患妊娠期糖尿病风险增加,应按照上述筛查时间进行规范筛查。有糖尿病病史的孕妇在妊娠期间也需要密切监测血糖,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筛查及诊断相关指标的把控。
特殊人群方面,高龄孕妇由于身体代谢功能可能有所下降,对血糖的调节能力不如年轻孕妇,所以更要严格按照筛查时间进行OGTT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妊娠期糖尿病并进行干预。肥胖孕妇本身机体代谢存在异常,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概率较高,需严格遵循诊断标准进行筛查,一旦确诊要积极采取干预措施来控制血糖,保障母婴健康。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其遗传易感性较高,应更早且更规范地进行OGTT筛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复发风险较高,在妊娠早期就应开始监测血糖,并在妊娠24~28周严格进行OGTT检查,加强血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