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一般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建议在24-28周进行首次筛查,高危人群需提前至妊娠早期筛查;筛查前要保持正常饮食活动,行空腹血糖检测及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测1小时、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等一项达标即可诊断,高龄、有不良生活方式、既往有糖尿病病史的孕妇筛查有相应注意事项。
一、一般孕妇的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时间
1.推荐的首次筛查时间: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首次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这是因为在妊娠中晚期,孕妇体内的激素水平变化等因素会影响糖代谢,此时进行筛查能够较好地发现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情况。在这个时间段进行筛查,如果发现异常可以及时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处理。
2.对于高危人群的筛查时间调整:如果孕妇属于高危人群,比如存在糖尿病家族史、肥胖(妊娠前体重指数BMI≥28kg/m2)、既往有不良妊娠结局(如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巨大儿分娩史等)、曾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等情况,那么首次筛查时间应提前,在妊娠早期就可以开始进行筛查评估。因为这类高危人群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相对更高,早期筛查有助于更早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的具体流程及相关考量
1.筛查前准备: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前,孕妇需要注意保持正常的饮食和活动量,不需要刻意节食或者过度限制活动。一般需要先进行空腹血糖检测,然后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口服葡萄糖后需要分别检测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
2.诊断标准: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或口服75g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在考虑年龄因素时,高龄孕妇(年龄≥35岁)由于身体代谢功能相对可能有所下降,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也会增加,所以对于高龄孕妇更要严格按照筛查流程进行筛查,并且在筛查过程中要更加密切关注血糖变化情况。对于有不良生活方式的孕妇,比如长期高糖饮食、缺乏运动等,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较高,需要更早更严格地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以早期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改善妊娠结局。如果孕妇有既往糖尿病病史,那么在妊娠前就需要对血糖等情况进行良好的控制,并且在妊娠期间要加强妊娠期糖尿病的监测,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筛查和管理方案,因为这类孕妇本身存在糖代谢异常的基础,妊娠期间糖代谢紊乱的风险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