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多种类型,发病与年龄、生活方式、病史等因素有关,主要临床表现有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等不同类型表现,对母儿均有严重影响,对母体可致多种严重并发症,对胎儿可致生长受限等不良后果
1.发病因素
年龄:孕妇年龄过小(如<18岁)或过大(如≥35岁)均可能增加发病风险。年轻孕妇身体各系统适应妊娠的能力相对较弱,而高龄孕妇机体的生理储备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问题,易引发妊娠高血压疾病。
生活方式:比如孕妇存在营养不良情况,尤其是蛋白质、维生素等摄入不足时,可能增加发病几率;长期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会使机体神经内分泌系统失调,也与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相关;此外,肥胖孕妇(体重指数≥30)相较于体重正常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疾病的风险更高。
病史:既往有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妊娠后发生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明显高于无此类病史的孕妇。有高血压病史的孕妇本身血管调节等功能可能存在一定基础问题,在妊娠这一特殊生理状态下更易出现血压异常等情况;有慢性肾炎的孕妇肾脏功能等受到一定影响,妊娠时也易引发相关的血压等方面的异常改变。
2.主要临床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也可表现为无尿蛋白,但伴有其他重要器官受累(如肝、肾、血液、心、脑等)等情况。病情严重时可出现头痛、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等)、上腹部疼痛等。
子痫: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阶段,可发生在产前、产时、产后等不同时间。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血小板<100×10?/L)等。
慢性高血压:妊娠前已确诊为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3.对母儿的影响
对母体的影响:可能导致孕妇出现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胎盘早剥、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产后出血等严重并发症,危及孕妇生命安全。例如胎盘早剥会引起孕妇大量出血,严重时需要紧急处理甚至切除子宫等。
对胎儿的影响: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窘迫,严重时可发生胎死宫内等情况。因为妊娠高血压疾病会影响胎盘的血液灌注,使得胎儿获取营养物质和氧气的供应受到限制,从而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