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怎么解毒
中毒的急救处理原则包括脱离中毒环境、清除未吸收毒物(经消化道中毒的催吐、洗胃、导泻,经皮肤黏膜中毒的冲洗)、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利尿、吸氧、血液净化);常见毒物有不同解毒方法,如有机磷用抗胆碱药和胆碱酯酶复能剂、亚硝酸盐用亚甲蓝、重金属用依地酸钙钠等;特殊人群中毒解毒有注意事项,儿童要轻柔操作等,孕妇要兼顾胎儿,老年人要调整药物剂量等,需据毒物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挽救生命
一、中毒的急救处理原则
1.脱离中毒环境: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安全的场所,去除污染的衣物等,避免继续接触毒物。例如,若为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室外空气新鲜处。
2.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经消化道中毒:
催吐:适用于神志清楚、能合作的成人。可让患者饮用大量温水(200-500ml)后刺激咽后壁催吐,反复进行直至胃内容物吐净。但昏迷、惊厥患者、服腐蚀性毒物者、食管静脉曲张者不宜催吐。对于儿童,要谨慎操作,避免发生误吸等危险。
洗胃: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进行效果较好,即使超过6小时,由于部分毒物仍可滞留于胃内,仍有洗胃的必要。通过胃管注入清水或生理盐水进行洗胃,反复冲洗,直到洗出液澄清无味为止。不同毒物可能需要选择特定的洗胃液,如有机磷农药中毒可用2%-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敌百虫中毒禁用),强酸中毒可用镁乳、氢氧化铝凝胶等中和,强碱中毒可用食醋等弱酸性液体中和。
导泻:常用硫酸钠或硫酸镁,利用其在肠道内形成高渗透压,阻止肠道水分吸收,促进毒物排出。一般口服或经胃管注入,注意肾功能不全、休克患者及腐蚀性毒物中毒者禁用。
经皮肤黏膜中毒: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皮肤,时间不少于15-30分钟。对于脂溶性毒物,如有机磷农药,可用肥皂水清洗,但敌百虫中毒不宜用肥皂水。对于眼部中毒,应立即用生理盐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
3.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
利尿:静脉补液增加尿量,可促进水溶性毒物随尿液排出。必要时可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等,但要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例如,对于苯巴比妥中毒,可通过静脉滴注葡萄糖溶液并加用呋塞米来加速毒物排泄。
吸氧:用于一氧化碳中毒,通过吸氧可促使碳氧血红蛋白解离,加速一氧化碳排出。
血液净化:包括血液透析、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等。血液透析适用于水溶性、小分子、非脂溶性毒物中毒且肾功能正常者;血液灌流能吸附脂溶性或与蛋白质结合的毒物,如有机磷农药、镇静催眠药等中毒;血浆置换主要用于清除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毒物,如蛇毒、毒蕈中毒等。
二、常见毒物的解毒方法举例
1.有机磷农药中毒:
抗胆碱药:常用阿托品,通过拮抗乙酰胆碱对毒蕈碱受体的作用,缓解毒蕈碱样症状,如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应早期、足量、反复给药,直到达到阿托品化,表现为瞳孔较前扩大、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增快等。
胆碱酯酶复能剂:如氯解磷定、碘解磷定等,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解除烟碱样症状,如肌束震颤等。
2.亚硝酸盐中毒:
亚甲蓝(美蓝):小剂量亚甲蓝可使高铁血红蛋白还原为正常血红蛋白。一般用1%亚甲蓝溶液缓慢静脉注射,适用于亚硝酸盐中毒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但大剂量亚甲蓝可使血红蛋白氧化为高铁血红蛋白,加重中毒。
3.重金属中毒:
依地酸钙钠:可与铅、铜、锌等重金属结合形成稳定的络合物,经尿液排出。常用于铅中毒等重金属中毒的治疗。
二巯丙醇:能与砷、汞等重金属结合,形成无毒或低毒的络合物从尿中排出,适用于砷、汞等重金属中毒。
三、特殊人群中毒解毒的注意事项
1.儿童:儿童中毒后解毒需更加谨慎。在催吐、洗胃等操作时要轻柔,防止误吸和损伤食管等。对于儿童常见的误食药物、毒物等情况,要密切观察其症状,及时送医。由于儿童的肝肾功能发育尚未完善,在选择解毒药物时要充分考虑其代谢特点,避免使用可能对肝肾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的药物,优先选择对儿童相对安全的解毒方法,如大量清水冲洗皮肤黏膜等非药物方法应优先考虑。
2.孕妇:孕妇中毒时,解毒治疗要兼顾胎儿的安全。在选择解毒药物和治疗方法时,要充分评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例如,某些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发育,在使用时需权衡利弊。对于经消化道中毒的孕妇,洗胃时要注意体位,避免压迫腹部,防止流产等情况发生。
3.老年人:老年人中毒后解毒要考虑其肝肾功能减退、机体代偿能力下降等因素。在使用解毒药物时,要注意药物的剂量调整,避免药物蓄积中毒。例如,老年人对利尿剂的耐受性较差,使用呋塞米等利尿剂时要密切监测电解质和尿量等情况。同时,老年人中毒后的症状可能不典型,要加强病情观察,及时进行解毒处理。
总之,中毒解毒需要根据中毒的毒物种类、中毒途径、中毒时间以及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和解毒措施,遵循科学、严谨的循证医学原则,以最大程度挽救中毒患者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