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的抢救原则有哪些
中毒急救包括立即终止接触毒物,如经皮肤、呼吸道、消化道中毒分别采取相应脱离环境及处理措施;清除体内尚未吸收毒物,有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且需考虑年龄和病史因素;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有利尿、吸氧、血液净化等方式并关注年龄和病史影响;应用特效解毒剂要针对毒物选用并考虑年龄和病史;对症支持治疗需维持重要脏器功能,同样要顾及年龄和病史情况。
一、立即终止接触毒物
1.脱离中毒环境:若患者是经皮肤吸收中毒,需迅速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15-30分钟,以去除皮肤上残留的毒物,减少毒物继续吸收。对于经呼吸道吸入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将其转移到通风良好的环境中,确保呼吸道通畅,呼吸新鲜空气。对于经消化道中毒的患者,若毒物仍在胃内未被完全吸收,可根据情况进行催吐(适用于清醒且能合作的患者)等操作,但需注意催吐可能存在的风险,如误吸等。
年龄因素:儿童皮肤相对娇嫩,冲洗时要注意水温适宜,避免烫伤,且要更加轻柔地进行操作;老年人皮肤屏障功能下降,冲洗时动作要缓慢,防止因冲洗不当造成皮肤损伤。
病史因素:若患者有皮肤破损等病史,冲洗时需格外小心,避免加重皮肤损伤。
二、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
1.催吐:适用于神志清楚、能合作的患者,一般在中毒后短时间内进行。可让患者饮用适量温水,然后用手指、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诱发呕吐,但对于昏迷、惊厥、腐蚀性毒物中毒、石油蒸馏物(如汽油、煤油等)中毒、孕妇等不宜催吐。
年龄因素:儿童催吐时要特别谨慎,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防止误吸等严重情况发生;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催吐可能导致误吸等更严重后果,一般不轻易采用催吐方法。
病史因素:有食管静脉曲张、主动脉瘤等病史的患者禁止催吐,以免导致出血等严重并发症。
2.洗胃:是清除经消化道进入体内毒物的重要措施,一般在中毒后6小时内进行效果较好,但对于一些缓慢吸收的毒物(如重金属中毒等)或服毒量较大者,即使超过6小时仍可考虑洗胃。洗胃时应选择合适的胃管,注入适量温度适宜(一般为37-40℃)的洗胃液,如生理盐水、2%碳酸氢钠溶液(有机磷农药中毒时可选用,但敌百虫中毒时禁用)等,反复冲洗,直至洗出液清亮无味为止。
年龄因素:儿童洗胃时要选择合适口径的胃管,操作要轻柔,防止损伤消化道黏膜;婴幼儿洗胃需更加谨慎,可采用小量多次洗胃的方法。
病史因素:有食管梗阻、主动脉瘤、上消化道出血等病史的患者洗胃需严格评估风险,谨慎操作。
3.导泻:常用硫酸钠或硫酸镁等泻药,通过导泻促使肠道内未被吸收的毒物排出体外。一般在洗胃后通过胃管注入泻药,但对于腐蚀性毒物中毒、肠梗阻患者禁用导泻。
年龄因素:儿童导泻时要注意药物剂量,避免因泻药导致脱水等情况;老年人肠道功能较弱,使用泻药时需密切观察肠道反应,防止引起腹泻过度导致电解质紊乱等。
病史因素:有肠道疾病、心肾功能不全等病史的患者使用泻药需谨慎,防止加重病情。
4.灌肠:适用于口服中毒时间较长、毒物主要存在于肠道内且导泻无效的患者。可采用生理盐水或肥皂水进行灌肠,但对于中毒引起严重腹泻的患者不宜灌肠。
年龄因素:儿童灌肠时要注意灌肠液的量和压力,避免损伤肠道;老年人灌肠时动作要轻柔,防止引起肠道穿孔等并发症。
三、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
1.利尿:通过静脉输注大量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增加尿量,从而促进毒物随尿液排出。同时可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等,但要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年龄因素:儿童使用利尿剂时要严格控制剂量,密切监测尿量和电解质变化;老年人由于肾功能减退,使用利尿剂时需谨慎,防止出现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
病史因素:有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等病史的患者使用利尿剂需评估心肾功能状态,避免加重病情。
2.吸氧:对于一氧化碳中毒等导致缺氧的患者,给予高流量吸氧或高压氧治疗,可促进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分离,改善缺氧状态。
年龄因素:儿童吸氧时要注意吸氧浓度和方式,避免造成氧中毒等;老年人吸氧时要根据病情调整吸氧浓度,防止引起二氧化碳潴留等问题。
3.血液净化:包括血液透析、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等方法,适用于中毒严重、经上述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血液透析可清除小分子水溶性毒物;血液灌流可吸附脂溶性或与蛋白质结合的毒物;血浆置换适用于毒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情况。
年龄因素:儿童进行血液净化治疗时要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和参数,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老年人由于各脏器功能减退,进行血液净化治疗时风险相对较高,需严格评估。
病史因素:有严重出血倾向、心脑血管疾病等病史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需谨慎评估,防止出现并发症。
四、特效解毒剂的应用
1.明确毒物针对性使用:根据不同的毒物选用相应的特效解毒剂,如有机磷农药中毒选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氯解磷定、碘解磷定等)和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等);重金属中毒选用相应的金属络合剂(如依地酸钙钠用于铅中毒等);氰化物中毒选用亚硝酸异戊酯、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等。
年龄因素:儿童使用特效解毒剂时要严格按照儿童剂量调整,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老年人由于肝肾功能减退,药物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使用特效解毒剂时需调整剂量并加强监测。
病史因素:有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不全等病史的患者使用特效解毒剂时需特别谨慎,防止发生过敏反应或加重肝肾功能损害。
五、对症支持治疗
1.维持重要脏器功能:如维持呼吸功能,对于呼吸困难或呼吸衰竭的患者给予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等;维持循环功能,对于休克患者进行抗休克治疗,补充血容量、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等;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根据患者的电解质和酸碱情况进行及时纠正。
年龄因素:儿童各脏器功能发育不完善,维持重要脏器功能时需更加精细监测和调整治疗方案;老年人各脏器功能衰退,维持重要脏器功能时要注意药物对各脏器的影响,避免加重脏器负担。
病史因素:有基础心肺疾病、肝肾疾病等病史的患者,在对症支持治疗时需结合基础疾病进行个体化治疗,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