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栓塞治疗原则
肺栓塞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严密监测、绝对卧床休息)、呼吸循环支持治疗(吸氧、循环支持)、溶栓治疗(明确适应证与禁忌证)、抗凝治疗(选择药物、确定疗程)、肺动脉血栓摘除术(把握适应证与禁忌证)、介入治疗(导管碎解抽吸血栓、肺动脉球囊扩张术)、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明确适应证与禁忌证),各治疗方式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与实施。
一、一般治疗
监测:对疑诊肺栓塞的患者应进行严密监测,包括呼吸、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等指标的监测,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对于年龄较大的患者,其身体机能相对较弱,各项指标的变化可能更为隐匿,需更加细致地观察。有基础心血管疾病的患者,病情变化可能会对原有疾病产生连锁影响,需重点关注相关指标与肺栓塞的关联。
卧床休息:患者需绝对卧床休息1-2周,避免用力排便等增加腹压的动作,防止栓子再次脱落。对于老年患者,卧床期间要注意预防压疮等并发症,可定时协助翻身、按摩受压部位。有下肢静脉血栓病史的患者,更应严格卧床休息,减少血栓活动的风险。
二、呼吸循环支持治疗
吸氧:根据患者缺氧情况给予吸氧,维持血氧饱和度≥90%。对于存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吸氧时需注意调整氧浓度,避免氧中毒等情况。如果患者合并二氧化碳潴留,要注意控制吸氧浓度,防止加重二氧化碳潴留。
循环支持:对于出现右心功能不全但血压正常的患者,可使用多巴酚丁胺等药物;若出现血压下降,可使用去甲肾上腺素等血管活性药物。对于有心血管基础疾病的患者,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时要密切监测血压、心率等变化,避免对原有心脏功能造成过大负担。
三、溶栓治疗
适应证:对于高危肺栓塞患者(有明显呼吸困难、胸痛、低氧血症等,且存在右心功能不全),无溶栓禁忌证时应积极进行溶栓治疗。年龄较大的患者进行溶栓治疗时需谨慎评估出血风险,因为老年人凝血功能可能有所下降,出血风险相对较高。有近期脑出血病史、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溶栓禁忌证的患者则不适合溶栓治疗。
禁忌证:绝对禁忌证包括近期活动性内出血、近期自发性颅内出血等;相对禁忌证包括2周内的大手术、分娩、器官活检或不能压迫止血部位的血管穿刺、2个月内的缺血性卒中、10天内的胃肠道出血、15天内的严重创伤、1个月内的神经外科或眼科手术等。
四、抗凝治疗
药物选择:常用的抗凝药物有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等)。低分子肝素相较于普通肝素,出血风险相对较低,且使用方便,可皮下注射。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抗凝药物时需调整药物剂量或选择合适的药物,如肾功能不全时使用华法林需密切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疗程:一般来说,抗凝治疗的疗程至少3-6个月。对于复发性肺栓塞、合并易栓症等情况的患者,可能需要延长抗凝疗程,甚至终身抗凝。在抗凝治疗过程中,要定期监测凝血功能,根据INR等指标调整华法林的剂量,确保抗凝效果的同时降低出血风险。
五、肺动脉血栓摘除术
适应证:适用于经积极的内科治疗无效的高危肺栓塞患者,如肺动脉主干或主要分支大面积栓塞、溶栓禁忌或溶栓失败等情况。该手术风险较高,需严格把握适应证。
禁忌证:存在严重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全身情况差不能耐受手术等情况时禁忌行肺动脉血栓摘除术。
六、介入治疗
导管碎解和抽吸血栓:对于不适于溶栓和抗凝治疗的高危肺栓塞患者可考虑使用,通过导管将血栓碎解并抽吸出来,改善肺循环。对于一些特殊体质或合并多种基础疾病的患者,需谨慎评估介入治疗的可行性和风险。
肺动脉球囊扩张术:可用于治疗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等情况,通过球囊扩张狭窄的肺动脉,改善肺动脉血流。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对血管造成过度损伤。
七、下腔静脉滤器置入
适应证:对于有抗凝禁忌或抗凝治疗失败的肺栓塞患者,可考虑置入下腔静脉滤器,预防肺动脉再次栓塞。对于年龄较大、出血风险高的患者,下腔静脉滤器置入可能是一种重要的预防措施,但置入后需注意滤器相关并发症的监测。
禁忌证:存在下腔静脉解剖异常、滤器置入禁忌证等情况时不宜置入下腔静脉滤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