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和血糖控制标准是不一样的,二者有着明确的区分。
诊断标准主要是用于判断孕妇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即OGTT试验。若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满足其中任意一点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而血糖控制标准则是针对已确诊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用于指导日常血糖管理。孕妇需要尽量将空腹血糖控制在≤5.3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诊断标准是确定疾病的有无,是一个定性的判断;血糖控制标准则是为了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将血糖维持在相对安全的范围内,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二者共同服务于妊娠期糖尿病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