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胎怎么治疗
葡萄胎的治疗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如下:治疗方法有清宫术,确诊后及时进行,首次不必追求完全,1周左右二次刮宫,刮出物送检;子宫切除术适用于年龄接近绝经、无生育要求者,子宫小于妊娠14周可直接切除,超过14周先吸除组织再切,术后需随访hCG;预防性化疗用于高危因素且随访困难的完全性葡萄胎患者,选用单一药物化疗1疗程,可在清宫前或同步进行;随诊包括hCG定量测定、妇科检查、超声检查,必要时行胸部X线摄片或CT检查。特殊人群方面,年轻有生育需求女性治疗后避孕1年,正常后再备孕;高龄女性因是恶变高危因素应密切随访,子宫切除术后关注雌激素水平;有多次流产或葡萄胎病史女性需严格规范随访,备孕前夫妻全面检查;合并其他疾病女性治疗时要同时控制基础疾病,采用个体化方案并密切监测。
一、治疗方法
1.清宫术:葡萄胎一经确诊,应及时清宫。一般选用吸刮术,具有手术时间短、出血少、不易发生子宫穿孔等优点,较安全。由于葡萄胎子宫大而软,手术时出血较多,也易穿孔,所以清宫应在手术室内进行,在输液、备血准备下,充分扩张宫颈管,选用大号吸管吸引。首次清宫不必过于追求完全,以免损伤较软的子宫壁。于1周左右行第二次刮宫。每次刮宫的刮出物,必须送组织学检查。
2.子宫切除术:对于年龄接近绝经、无生育要求者可行全子宫切除术,两侧卵巢应保留。对于子宫小于妊娠14周大小,可直接切除子宫。手术后仍需定期随访hCG。若子宫超过14周妊娠大小,一般不建议直接切除子宫,因手术中易发生出血及子宫穿孔等并发症,可先吸出葡萄胎组织,待子宫缩小后再行子宫切除术。
3.预防性化疗:并非所有葡萄胎患者都需进行预防性化疗。高危因素且随访困难的完全性葡萄胎患者可考虑预防性化疗。高危因素包括:hCG>100000U/L;子宫明显大于相应孕周;卵巢黄素化囊肿直径>6cm;年龄>40岁;重复葡萄胎等。一般选用甲氨蝶呤、氟尿嘧啶或放线菌素-D等单一药物化疗1疗程。化疗尽可能在清宫前3天开始,或清宫时同步进行。
4.随诊:葡萄胎患者治疗后必须定期随诊,以便尽早发现滋养细胞肿瘤并及时处理。随访内容包括:
hCG定量测定:葡萄胎清宫后每周1次,直至连续3次正常,然后每个月1次持续至少6个月,此后每2个月1次共6个月,自第一次正常后共计1年。
妇科检查:注意有无阴道异常流血、子宫大小、黄素化囊肿是否缩小等。
超声检查:必要时行盆腔超声检查,了解子宫及附件情况。
胸部X线摄片或CT检查:若hCG异常升高或出现可疑转移症状时进行,以早期发现肺转移。
二、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年轻有生育需求女性:治疗后严格避孕1年,避孕方法可选用避孕套或口服短效避孕药。因葡萄胎后再次妊娠发生滋养细胞肿瘤的风险增加,过早妊娠可能影响对疾病的观察和处理。待随访正常,身体状况恢复良好后再备孕,备孕前需全面评估身体情况,包括复查hCG、妇科检查等。
2.高龄女性:年龄>40岁是葡萄胎恶变的高危因素之一,因此更应密切随访。若选择子宫切除术,术后应关注雌激素水平变化,因手术切除子宫可能对卵巢功能产生一定影响,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激素补充治疗,预防因雌激素缺乏引起的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等问题。
3.有多次流产或葡萄胎病史女性:此类人群再次发生葡萄胎的风险增加,清宫术后需更加严格规范随访,警惕再次葡萄胎或恶变可能。再次备孕前,夫妻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可能导致葡萄胎的因素,如染色体异常等。
4.合并其他疾病女性:如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治疗葡萄胎过程中需同时控制基础疾病,避免因手术或化疗等对基础疾病产生不良影响。在选择治疗方案时,医生会综合考虑患者身体状况,制定个体化方案。同时,慢性疾病可能影响患者身体恢复及对化疗药物的耐受性,需密切监测相关指标,调整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