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传播途径包括性接触、母婴及少数间接传播,分期有一期(硬下疳等)、二期(梅毒疹等)、三期(多系统损害),诊断靠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暗视野显微镜、血清学),治疗用青霉素类,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有相应注意事项,早期规范治疗可愈,晚期部分控制症状。
一、梅毒的定义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梅毒螺旋体是一种厌氧螺旋体,在体外不易生存,一般消毒剂和肥皂水均可杀灭。
二、梅毒的传播途径
1.性接触传播:这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包括性交、热烈的接吻等直接性接触。在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延长,传染性逐渐减小,感染4年以上一般无传染性。
2.母婴传播: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先天性梅毒。另外,在分娩过程中,胎儿通过产道时也可能感染梅毒。
3.其他途径:少数情况下可通过输血、接触污染的衣物等间接传播,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
三、梅毒的分期及临床表现
1.一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通常在感染后2-4周出现,多发生在生殖器部位,为单个无痛性的溃疡,边界清晰,周边隆起,基底平坦,疮面分泌物含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极强。硬下疳出现后1-2周,单侧腹股沟或患处附近淋巴结可肿大,常为数个,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疼痛。
2.二期梅毒:一般发生在感染后7-10周或硬下疳出现后6-8周。可出现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形态多样,包括斑疹、丘疹、脓疱等;还可伴有全身症状,如发热、头痛、关节痛、乏力等,部分患者会出现扁平湿疣,好发于外阴、肛门等部位,为扁平的湿丘疹,表面湿润,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
3.三期梅毒:又称晚期梅毒,一般在感染后2年甚至10-15年后发生。可累及皮肤、黏膜、骨骼、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多个系统。皮肤黏膜损害主要为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树胶肿是三期梅毒的典型表现,可导致组织坏死、溃疡;心血管梅毒可引起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神经梅毒可出现脑膜炎、脑血管梅毒、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
四、梅毒的诊断
1.病史采集:详细询问患者的性接触史、婚姻史、分娩史等,了解患者是否有可疑的梅毒接触史。
2.体格检查:全面检查患者的皮肤、黏膜、淋巴结、心血管、神经系统等部位,寻找梅毒相关的病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取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扁平湿疣等皮损的渗出物或组织液,在暗视野显微镜下可观察到运动活泼的梅毒螺旋体,有助于早期诊断。
血清学检查:包括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常用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等,可用于筛查和疗效判断;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常用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等,用于确诊。一般先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筛查,若结果阳性,再进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确诊。
五、梅毒的治疗
一旦确诊梅毒,应及早进行规范治疗。治疗药物主要为青霉素类,如苄星青霉素等。早期梅毒经规范治疗可治愈,晚期梅毒虽可部分控制症状,但组织破坏难以完全修复。
六、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孕妇:孕妇感染梅毒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性梅毒。因此,孕妇应进行梅毒筛查,一旦确诊应积极治疗,以减少母婴传播的风险。治疗方案需根据孕周等情况合理选择青霉素类药物。
2.儿童:先天性梅毒患儿需及时治疗,治疗药物选择及方案应遵循儿科安全原则,一般也首选青霉素类药物,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患儿的反应及治疗效果。
3.老年人:老年人感染梅毒后,临床表现可能不典型,诊断和治疗需更加谨慎。同时,老年人可能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在选择治疗方案时需综合考虑其身体状况和基础疾病情况,优先选择对身体影响较小且有效的治疗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