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性病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传播途径包括性接触、母婴及少数间接传播,分期有一期(硬下疳等)、二期(皮肤黏膜损害等)、三期(多系统损害),诊断靠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暗视野显微镜和血清学),治疗用青霉素尽早规范,对不同人群有不同影响及注意事项,孕妇、儿童等需特殊关注,高危及既往病史人群要定期筛查和注意防护。
一、梅毒的定义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可侵犯全身各组织和器官,产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病程中有时呈无症状的潜伏状态。
二、梅毒的传播途径
1.性接触传播:这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包括同性及异性之间的性接触。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的1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着病期延长,传染性逐渐减小,感染4年以上一般无传染性。
2.母婴传播:患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先天性梅毒。一般在妊娠4个月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先天梅毒儿。
3.其他途径:少数情况下可通过输血、接触污染的衣物等间接传播,但较为少见。
三、梅毒的分期及临床表现
1.一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通常发生在不洁性交后2-4周。硬下疳常为单个,无痛无痒,圆形或椭圆形,边界清晰,触之有软骨样硬度,多见于外生殖器部位,如男性的阴茎冠状沟、龟头、包皮,女性的大小阴唇、宫颈等部位。同时,同侧腹股沟或患处附近淋巴结可肿大,质地较硬,无粘连,无压痛。
2.二期梅毒:一般发生在感染后7-10周或硬下疳出现后6-8周。可出现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皮疹形态多样,包括斑疹、丘疹、脓疱等,常泛发对称,不痛不痒;还可出现扁平湿疣,好发于外阴、肛门等部位,为湿润的扁平丘疹,表面糜烂,内含大量梅毒螺旋体;此外,还可能出现全身症状,如发热、头痛、关节痛、乏力等。
3.三期梅毒:又称晚期梅毒,一般发生在感染后2年,甚至10-15年。可累及皮肤、黏膜、骨骼、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多个系统。皮肤黏膜损害主要为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树胶肿是三期梅毒的典型表现,为深在性的浸润结节,逐渐增大,中央软化破溃,形成溃疡,愈后留有瘢痕;心血管梅毒可引起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神经梅毒可出现脑膜炎、脑血管梅毒、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
四、梅毒的诊断
1.病史采集:详细询问患者的性接触史、婚姻史、妊娠史、输血史等,这对于诊断梅毒非常重要,因为这些信息有助于判断感染的可能途径和时间。
2.体格检查:全面系统地检查患者的皮肤、黏膜、淋巴结、心血管、神经系统等部位,寻找梅毒相关的体征。
3.实验室检查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在一期梅毒硬下疳处取材,如能发现梅毒螺旋体,对一期梅毒的诊断有重要意义,因为梅毒螺旋体是梅毒的病原体,在病变部位找到螺旋体是确诊的有力证据。
血清学检查:包括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常用的有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等,可用于筛查和疗效判断;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常用的有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等,主要用于确诊,因为其特异性较高。
五、梅毒的治疗
一旦确诊梅毒,应尽早进行规范治疗。治疗药物主要为青霉素,如早期梅毒可采用苄星青霉素G单次肌内注射等方案;晚期梅毒则需要较长疗程的青霉素治疗。
六、梅毒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孕妇:孕妇感染梅毒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导致先天性梅毒,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可能引起流产、早产、死胎或出生后患有先天性梅毒相关的症状,如皮肤黏膜损害、骨损害、肝脾肿大等。所以孕妇一旦确诊梅毒,必须积极接受规范治疗,以减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2.儿童:先天性梅毒儿童可能出现发育不良、皮肤黏膜损害、骨骼病变等,在护理和治疗时要遵循儿科安全护理原则,注意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适用性,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方法(如合理的护理措施等),避免使用不适合儿童的药物。
3.不同性别:男性和女性感染梅毒后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但在一些特殊情况或疾病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别,但总体的诊断和治疗原则是一致的。
4.有高危生活方式人群:有不洁性行为、多个性伴侣等高危生活方式的人群感染梅毒的风险较高,这类人群应定期进行梅毒筛查,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同时要改变高危生活方式,避免疾病的传播和复发。
5.有既往病史人群:对于有梅毒既往病史的人群,需要定期进行复查,监测血清学指标的变化,以判断病情是否复发或是否需要进一步治疗,同时要注意在性生活中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再次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