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并发宫内发育迟缓
过期妊娠指妊娠达或超42周未分娩,宫内发育迟缓是胎儿未达遗传生长潜能,过期妊娠并发宫内发育迟缓的原因有胎盘老化功能减退、胎儿自身基因或内分泌异常、孕妇有血管性疾病或不良生活习惯等;诊断方法有产前检查、胎心监护、生物物理评分;对胎儿及新生儿会使窘迫发生率增高等,对母体增加难产等风险;治疗措施包括一般治疗、期待治疗、终止妊娠;特殊人群如高龄、有慢性疾病史、营养不良、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需分别采取严格产检、积极治病、注重饮食调整、提前告知病史等对应措施。
一、过期妊娠与宫内发育迟缓的定义
过期妊娠指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宫内发育迟缓则是指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受到限制,没有达到其遗传的生长潜能,表现为胎儿体重低于同孕龄胎儿应有平均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或低于同孕龄平均体重的2个标准差。
二、过期妊娠并发宫内发育迟缓的原因
1.胎盘因素:过期妊娠时胎盘老化,功能减退,绒毛内血管床减少,子宫胎盘血流量下降,导致胎儿供血、供氧不足,营养物质交换减少,从而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引发宫内发育迟缓。
2.胎儿因素:胎儿自身基因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等,会影响胎儿细胞的增殖和分化,造成胎儿生长受限。另外,一些胎儿内分泌代谢功能异常,如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缺乏,也可能导致胎儿生长调节机制失衡。
3.孕妇因素:孕妇患有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慢性肾炎等血管性疾病,会引起全身小血管痉挛,影响子宫胎盘灌注;孕妇患有糖尿病时血糖控制不佳,可导致胎儿高血糖,引起高胰岛素血症,进而影响胎儿代谢和生长。此外,孕妇营养不良、蛋白质和热量摄入不足、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也会影响胎儿的生长。
三、诊断方法
1.产前检查:通过测量孕妇的宫高、腹围,若连续3周测量无增长,或增长缓慢,提示可能存在胎儿生长受限。超声监测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等生长指标,计算胎儿体重,与同孕龄胎儿正常生长曲线对比,若低于正常范围则需警惕。
2.胎心监护:过期妊娠并发宫内发育迟缓的胎儿对缺氧耐受性差,通过无应激试验(NST)和缩宫素激惹试验(OCT)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若出现异常,如NST无反应型、OCT阳性,提示胎儿可能存在宫内窘迫。
3.生物物理评分:综合胎儿呼吸运动、胎动、胎儿肌张力、羊水量及NST结果进行评分,能更全面地判断胎儿宫内安危情况,评分低往往提示胎儿存在一定风险。
四、对母儿的影响
1.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胎儿窘迫发生率增高,严重时可导致新生儿窒息、胎粪吸入综合征,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围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显著上升,远期可能出现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学习障碍等问题。胎儿娩出后低体温、低血糖、红细胞增多症等并发症也较常见。
2.对母体的影响:因胎儿生长受限,头盆不称发生率增加,阴道分娩时易发生难产,导致产程延长,增加了剖宫产、产后出血、感染等风险。
五、治疗措施
1.一般治疗:孕妇需左侧卧位休息,以增加子宫胎盘血流量。同时保证充足睡眠、均衡营养,适当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吸氧可提高孕妇血氧含量,改善胎儿氧供。
2.期待治疗:对于孕周较小、胎儿情况相对稳定的孕妇,可在严密监护下继续妊娠。定期复查超声评估胎儿生长情况、羊水量及脐血流等,进行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宫内状态。同时予以药物治疗改善胎盘循环,但用药需严格遵循指征,孕妇年龄、病史等因素会影响药物选择,如孕妇有肝肾功能异常等情况需谨慎用药。
3.终止妊娠: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终止妊娠,如胎儿窘迫、孕妇存在严重并发症、胎儿生长停止或生长缓慢且孕周已超过34周等。阴道分娩适用于胎儿情况良好、宫颈条件成熟的孕妇,但产程中需密切监测胎儿情况;剖宫产适用于胎儿窘迫、胎位异常、头盆不称等情况。
六、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高龄孕妇:年龄大于35岁的孕妇,发生过期妊娠并发宫内发育迟缓的风险相对较高。孕期应严格按照医生要求进行产检,增加检查频次。加强自我监护,如数胎动。临产时应充分评估自身和胎儿状况,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避免过度试产。
2.有慢性疾病史的孕妇:如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孕妇,孕期需积极治疗基础疾病,严格控制血压、血糖在正常范围。与产科和内科医生密切配合,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增加超声及胎心监护等检查项目,以便及时发现胎儿生长受限等异常情况。
3.营养不良的孕妇:孕期应注重饮食调整,多摄入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的食物,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营养补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抽烟、酗酒、熬夜等,以促进胎儿正常生长发育。
4.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既往有过胎儿生长受限、死胎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再次妊娠发生过期妊娠并发宫内发育迟缓的风险较高。此次怀孕应提前告知医生病史,孕期加强产检和胎儿监测,必要时采取预防性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