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视力方式包括标准视力表检测、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等。

1.标准视力表检测
在光线充足、无眩光的室内,距离视力表5米(或使用平面镜反射达到等效距离)。遮盖单眼,另一眼注视视力表,从最大视标(如0.1行)开始辨认方向。逐行向下指认,直至无法清晰识别视标,记录上一行视力值(如0.8)。若单行部分视标可识别,可通过加减法细化结果(如0.8+2表示该行2个视标可看清)。
2.电脑验光仪
快速测量屈光度(近视、远视、散光)及瞳距,结果需结合主观验光调整。
3.综合验光仪
通过插片或镜片组合,逐步调整度数至最佳矫正视力(如1.0),适用于配镜或复杂屈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