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涵盖范围广,包括轻到重度情况,病因涉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精神病是其严重子集,有特异症状且与大脑结构功能及遗传相关;两者有包含关系、症状表现和病因学差异;对不同人群影响及注意事项不同,儿童青少年需早期发现干预,成年人群与应激等社会因素相关需综合处理,老年人群与躯体、社会因素有关要关注躯体健康与心理关怀
一、概念定义
1.精神障碍:是一类具有诊断意义的精神方面的问题,表现为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的异常,涵盖范围较广,包括轻度的如焦虑、抑郁状态,到重度的如精神分裂症等不同程度的情况。其病因涉及生物学因素(如遗传、大脑神经递质异常等)、心理因素(如长期的心理创伤、人格因素等)和社会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社会支持不足等)。例如,一些人可能因长期处于高压工作环境且缺乏有效的心理调节,逐渐出现焦虑、抑郁的精神障碍表现。
2.精神病:是精神障碍中较为严重的一类,具有显著的幻觉、妄想、思维形式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患者的现实检验能力严重受损,社会功能严重衰退。常见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会出现凭空听到不存在的声音(幻听)、坚信自己被某些人或组织迫害(被害妄想)等典型症状。精神病的发生往往与大脑结构和功能的明显异常密切相关,遗传因素在其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亲属患病风险高于普通人群。
二、两者关系
1.包含关系:精神病是精神障碍的一个子集,即精神病属于精神障碍,但精神障碍不全是精神病。精神障碍包含了从较轻的心理适应不良到严重的精神病性障碍等多种情况。比如,一般性的适应障碍属于精神障碍,但不属于精神病范畴,患者主要表现为面对生活事件后出现的情绪和行为的轻度偏离正常,通过适当的心理干预等可以较好地恢复。
2.症状表现差异:精神障碍的症状表现多样,轻度精神障碍可能主要以情绪的轻微波动、认知的轻度偏差为主,如一般性的焦虑情绪,表现为偶尔的紧张、担心,但不影响基本的社会功能;而精神病的症状更为严重和特异,如前面提到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幻觉、妄想等症状严重影响其对现实的感知和判断,导致社会功能丧失,无法正常生活、工作和社交。
3.病因学部分重叠:两者在病因学上都有生物学因素的参与,如遗传因素在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病)和一些有遗传倾向的精神障碍中都起作用。同时,心理社会因素也可能对两者产生影响,长期的不良生活事件可能既会引发一般的精神障碍表现,也可能在易感个体中促使精神病性症状的出现,但具体机制不同。例如,严重的精神创伤可能使具有遗传易感性的个体更易发展为精神病,而对于没有遗传易感性的个体可能更多表现为一般的精神障碍症状。
三、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儿童青少年人群:儿童青少年出现精神障碍时,可能表现为学习成绩下降、情绪不稳定、社交退缩等。若未及时识别,可能发展为更严重的情况。由于儿童青少年处于身心发展阶段,其精神障碍的发生可能与家庭环境、学校压力等社会心理因素关系密切,同时生物学因素如大脑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也可能参与其中。对于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应注重早期发现,通过专业的心理评估和干预来处理,避免发展为精神病性障碍。家长和学校应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状态,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提供支持性的氛围。
2.成年人群:成年人的精神障碍可能因工作压力、婚姻情感问题等社会因素诱发,若为精神病性障碍,会严重影响其职业功能和家庭生活。成年人群的精神障碍病因往往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应激事件紧密相关,同时个体的人格特质、既往病史等也会影响其发病情况。在应对成年人群的精神障碍时,需要综合考虑其社会支持系统,提供心理治疗结合必要的医疗干预(如符合其病情的药物治疗,但需遵循科学的医疗规范)。例如,对于患有焦虑症(属于精神障碍)的成年人,可通过认知行为疗法等心理治疗方法改善症状,同时在必要时可辅助药物治疗,但要严格依据病情由专业医生判断。
3.老年人群:老年人的精神障碍可能与躯体疾病、孤独感、认知功能衰退等因素有关。一些老年精神障碍可能表现为抑郁、焦虑或痴呆等情况,其中部分严重的精神障碍可能具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倾向。老年人的生物学因素如身体机能衰退、大脑老化等是精神障碍发生的基础,社会因素如子女不在身边、社交活动减少等也会增加老年精神障碍的发生风险。对于老年精神障碍患者,需要特别关注其躯体健康状况,在治疗精神障碍时要谨慎选择治疗方案,避免因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影响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同时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心理关怀和生活照料,营造温暖的养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