胫腓骨骨折治疗原则
胫腓骨骨折的治疗包括复位、固定和康复治疗。复位有解剖复位和功能复位,方法有手法复位和手术复位;固定分为外固定(石膏固定、外固定架固定)和内固定(钢板内固定、髓内钉内固定);康复治疗早期进行肌肉收缩和关节活动度锻炼,中期进行负重和功能锻炼,后期进行全面功能恢复及相关辅助训练和心理辅导,不同年龄患者治疗需兼顾各自特点。
一、复位
1.解剖复位与功能复位:
解剖复位要求骨折端对位、对线完全良好,恢复骨的正常解剖关系,这对于胫腓骨骨折尤其重要,因为良好的解剖复位有助于骨折的良好愈合和功能恢复。从力学角度看,解剖复位能使骨折端承受应力更均匀,符合胫腓骨的生理力学结构。例如,在儿童胫腓骨骨折中,由于儿童骨骼的生长潜力,解剖复位可能更有利于骨骼的正常生长发育,但也要兼顾儿童的生理特点,避免过度复位造成医源性损伤。对于成年患者,解剖复位可最大程度恢复肢体的正常功能,减少远期并发症如创伤性关节炎等的发生风险。
功能复位是指骨折复位后,虽未达到解剖复位标准,但在骨折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影响。对于一些骨折部位特殊或患者身体状况不允许进行解剖复位的情况,功能复位是可行的选择。比如,一些粉碎性胫腓骨骨折,在无法达到解剖复位时,通过功能复位恢复骨折的大致对线和对位,也能满足基本的功能需求。
2.复位方法:
手法复位:适用于骨折移位不严重的情况。通过医生的手法,利用牵引力、挤压力等将骨折端恢复到接近正常的位置。在手法复位过程中,要根据骨折的类型和部位选择合适的手法。例如,对于简单的胫腓骨骨折,可采用拔伸牵引、旋转屈伸等手法进行复位。但手法复位需要经验丰富的医生操作,对于一些复杂骨折或手法复位困难的情况,可能需要借助其他方法。
手术复位:对于移位明显、手法复位失败或不稳定骨折等情况,需要进行手术复位。手术复位可以通过切开皮肤,直接暴露骨折端,然后利用器械将骨折端准确复位。例如,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通过钢板、螺钉等内固定材料将骨折端固定,以达到稳定复位的目的。手术复位能够更精确地恢复骨折的解剖结构,但手术本身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感染、出血等,需要综合评估患者的情况后决定是否采用。
二、固定
1.外固定:
石膏固定:是常用的外固定方法之一。通过石膏绷带缠绕肢体,将骨折部位固定,起到维持复位、限制骨折部位活动的作用。对于一些稳定性骨折或复位后需要维持位置的骨折,石膏固定较为适用。例如,儿童的一些青枝骨折,可用石膏固定来促进骨折愈合。但石膏固定需要注意松紧度,过松则起不到固定作用,过紧则会影响血液循环。在儿童使用石膏固定时,要密切观察肢体末端的血运和感觉,因为儿童的皮肤较薄,血液循环相对敏感,防止出现压迫性损伤。
外固定架固定:适用于开放性骨折、严重粉碎性骨折或伴有软组织损伤的胫腓骨骨折。外固定架通过钢针穿过骨骼,然后用外部的支架连接固定,能够在不直接暴露骨折端的情况下稳定骨折部位,便于对软组织损伤进行处理。例如,对于开放性胫腓骨骨折,外固定架可以在控制感染的同时稳定骨折,为后续的治疗创造条件。但外固定架固定也有其缺点,如钢针可能出现松动、感染等情况,需要定期进行护理和检查。
2.内固定:
钢板内固定:是常用的内固定方式。通过将钢板放置在骨折部位的外侧或内侧,利用螺钉将钢板与骨骼固定,从而达到稳定骨折的目的。对于一些稳定性较好的骨折或需要坚强固定以促进早期活动的骨折,钢板内固定效果较好。例如,成人的胫腓骨骨干骨折,可采用钢板内固定。但钢板内固定也存在一定的并发症,如钢板断裂、感染等,而且手术操作相对复杂,对医生的技术要求较高。
髓内钉内固定:适用于胫骨干骨折等情况。髓内钉通过骨髓腔插入,固定骨折端。髓内钉固定具有生物力学性能较好、对骨折端血运影响较小等优点。例如,对于长斜形或螺旋形胫骨干骨折,髓内钉内固定是一种常用的方法。但髓内钉内固定也有其适用范围,对于粉碎性骨折等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其他固定方法。
三、康复治疗
1.早期康复:
肌肉收缩锻炼:在骨折固定后早期,患者就应进行肌肉的等长收缩锻炼,即肌肉在不产生关节活动的情况下进行收缩。例如,小腿肌肉的等长收缩,通过收缩和放松肌肉,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同时也有助于骨折端的稳定。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恢复能力较强,但也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适当的肌肉收缩锻炼,以避免过度活动影响骨折愈合。
关节活动度锻炼:在骨折固定后,要逐渐进行邻近关节的活动度锻炼。例如,膝关节和踝关节的屈伸活动等。通过关节活动度锻炼,可以防止关节僵硬,维持关节的正常功能。但在锻炼过程中要注意循序渐进,避免过度活动导致骨折端移位。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关节活动度锻炼的强度和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儿童患者的关节活动度锻炼要更加轻柔,以不引起疼痛和不适为度。
2.中期康复:
负重锻炼:根据骨折愈合的情况,逐渐进行负重锻炼。一般在骨折后4-8周左右,根据X线片显示骨折端有一定的骨痂生长后,可开始部分负重。随着骨折愈合的进一步进展,逐渐增加负重的重量和时间。例如,先使用拐杖进行部分负重行走,然后逐渐过渡到完全负重。但负重锻炼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负重的进度。对于老年患者,由于其骨骼强度和恢复能力相对较弱,负重锻炼要更加谨慎,逐步增加负荷,防止发生再骨折等情况。
功能锻炼:在中期康复阶段,要加强肢体的功能锻炼,包括步态训练、肌肉力量训练等。通过这些锻炼,进一步恢复肢体的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例如,进行平衡训练、上下楼梯训练等,以恢复正常的行走功能。对于儿童患者,在进行功能锻炼时,要考虑到其生长发育的特点,锻炼的强度和内容要适合儿童的身体状况,促进其肢体功能的正常发育。
3.后期康复:
全面功能恢复:后期康复主要是进一步巩固和恢复肢体的功能,通过各种康复训练,如游泳、骑自行车等有氧运动,以及力量训练、柔韧性训练等,使患者尽可能恢复到受伤前的功能水平。对于一些存在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还需要进行康复辅助器具的使用训练,如使用假肢、矫形器等。同时,要对患者进行心理辅导,帮助患者克服因肢体功能障碍带来的心理障碍,提高其生活质量。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后期康复的重点和方式可能有所不同,老年患者可能更注重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而儿童患者则更注重肢体功能的正常发育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