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湿疹和慢性湿疹的区别
急性湿疹与慢性湿疹在病因、临床表现、病程预后及治疗等方面存在区别,病因上急性湿疹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迟发型变态反应,慢性湿疹多由急性迁延或自身过敏体质等致;临床表现急性湿疹多形性、对称分布,慢性湿疹皮肤肥厚苔藓样变等;病程预后急性湿疹有限局性,慢性湿疹长易复发;治疗上急性湿疹找诱因、局部根据情况用药,慢性湿疹止痒防搔抓等;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各有不同注意事项。
一、病因方面
急性湿疹:病因较为复杂,常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内部因素如慢性消化系统疾病、精神紧张、失眠、过度疲劳、情绪变化等精神改变,以及感染病灶、新陈代谢障碍和内分泌功能失调等;外部因素如生活环境、气候变化、食物等均可影响急性湿疹的发生,外界刺激如日光、寒冷、干燥、炎热、热水烫洗以及各种动物皮毛、植物、化妆品、肥皂、人造纤维等均可诱发,是复杂的内外因子引起的一种迟发型变态反应。
慢性湿疹:多由急性湿疹迁延不愈转变而来,也可一开始就是慢性湿疹。其内因多与患者自身的过敏性体质有关,外因方面常是由于急性湿疹在急性期没有得到有效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反复刺激导致病情慢性化,此外,外界的刺激如搔抓、摩擦、接触某些化学物质等也可促使慢性湿疹的发生和发展。
二、临床表现方面
急性湿疹:好发于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严重时可弥漫全身,常对称分布。皮损多形性,初期为红斑,自觉灼热、瘙痒,随后在红斑基础上出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严重时可出现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由于搔抓,丘疹、丘疱疹或水疱顶端抓破后呈明显的点状渗出及小糜烂面,边缘不清。如继发感染,炎症更明显,可形成脓疱、脓痂、淋巴结肿大,有的可出现发热等全身症状。
慢性湿疹:一般表现为患部皮肤浸润性暗红斑上有丘疹、抓痕及鳞屑,局部皮肤肥厚、表面粗糙,有不同程度的苔藓样变、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病情时轻时重,延续数月或更久。好发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乳房、外阴、肛门等处,多对称发病。
三、病程及预后方面
急性湿疹:病程具有一定局限性,积极治疗后一般数周内可好转痊愈,但如不及时去除诱因或处理不当,容易转为慢性湿疹。
慢性湿疹:病程较长,易反复发作,往往经久不愈,给患者的生活质量带来较大影响,且由于长期的皮肤病变,可能会对患者的心理产生一定影响,如导致焦虑等情绪问题。
四、治疗方面
急性湿疹:治疗原则是寻找可能诱因,隔绝致敏源,避免再刺激。局部治疗根据皮损情况选用适当剂型和药物,急性期无渗液或渗出不多者可用糖皮质激素霜剂,渗出多者可用3%硼酸溶液或0.1%呋喃西林溶液冷湿敷,渗出减少后用糖皮质激素霜剂,可与油剂交替使用;全身治疗可选用抗组胺药,必要时两种抗组胺药可联合或交替使用,有继发感染时应加用抗生素。
慢性湿疹:治疗目的在于止痒,避免搔抓,防止病情加重。局部治疗宜选用较强作用的糖皮质激素制剂或硬膏,如复方氟米松软膏等,也可选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如他克莫司软膏等;系统治疗可选用抗组胺药止痒,如病情严重,皮疹广泛,可考虑短期系统使用糖皮质激素,但应注意停药后的反跳现象等问题。
特殊人群情况
儿童:儿童患急性湿疹时,由于皮肤娇嫩,在选择药物时需更加谨慎,应选用刺激性小的外用药物,且要注意避免搔抓导致皮肤破损继发感染。慢性湿疹的儿童患者,要注意避免接触可能的过敏原,保持皮肤清洁湿润,穿着宽松舒适的衣物,减少对皮肤的摩擦刺激。同时,儿童的心理状态也需要关注,家长应安抚儿童情绪,避免因瘙痒等不适导致儿童过度烦躁不安。
老年人:老年人患急性湿疹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基础疾病的影响,如糖尿病等,因为糖尿病可能会影响湿疹的恢复。在治疗上,要考虑老年人的皮肤状态和机体代谢情况,药物的选择和使用需更加慎重。对于慢性湿疹的老年人,由于皮肤屏障功能较差,更要注重皮肤的保湿护理,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清洁产品,同时要注意控制基础疾病,以利于湿疹的控制。
孕妇:孕妇患湿疹时,急性湿疹的治疗需权衡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尽量选用相对安全的外用药物缓解症状,避免使用口服的抗组胺药等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慢性湿疹的孕妇要注意避免搔抓等刺激,保持皮肤清洁,由于孕期身体状况的变化,要更加关注湿疹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同时要注意心理调适,避免因疾病带来的焦虑等情绪影响自身和胎儿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