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洞肺结核要如何治疗
空洞肺结核治疗包括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对症治疗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抗结核化疗原则为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常用初治和复治方案;手术适用于规范治疗无效等情况,禁忌证为双侧广泛空洞等;对症治疗中咯血分小、中、大量处理,呼吸困难予吸氧等支持;儿童、老年、孕妇患者治疗各有注意事项,如儿童需考虑药物对生长发育影响等,老年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等,孕妇选药需谨慎并加强支持。
一、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
1.化疗原则
早期:一旦确诊空洞肺结核,应尽早开始抗结核治疗,因为早期病灶内结核菌代谢旺盛,对药物敏感,利于杀灭结核菌,阻止病变进展。例如,早期治疗可使病灶内结核菌大量被杀灭,减少传染性。
规律: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时间和剂量规律用药,不可随意更改剂量或停药,否则易导致结核菌产生耐药性。比如,若不规律用药,结核菌可能适应药物环境,产生耐药菌株,使治疗失败。
全程:完成规定的化疗疗程,一般短程化疗需6-9个月,确保彻底杀灭结核菌,防止复发。
适量:使用适当的药物剂量,既能达到有效的杀菌浓度,又避免因药物剂量过大引起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联合:联合使用多种抗结核药物,可提高杀菌效果,降低耐药菌产生的几率。常用的抗结核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
2.常用化疗方案
初治空洞肺结核患者,常用2HRZE/4HR方案,即强化期使用异烟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乙胺丁醇(E),共2个月;巩固期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共4个月。
复治空洞肺结核患者,根据患者既往用药情况等调整方案,可能会延长疗程或更换药物,如采用2HRZSE/6HRE方案等。
二、手术治疗
1.手术适应证
经规范抗结核治疗9-12个月,空洞仍不闭合,痰菌阳性者,尤其是结核菌耐药者。例如,长期不闭合的空洞持续排菌,会不断传播结核菌给他人,且自身病情难以控制。
单侧毁损肺、支气管扩张等,有反复咯血或继发感染等情况。当肺部组织严重毁损,影响肺功能,且反复出现咯血等并发症时,手术可能是改善预后的选择。
结核性脓胸合并支气管胸膜瘘,经内科治疗无效者。
2.手术禁忌证
双侧广泛空洞肺结核,一般不考虑手术治疗,因为手术难以完全解决双侧病变问题。
心、肺等重要脏器功能差,不能耐受手术者。例如,严重的心肺功能不全患者,手术风险极高。
合并其他严重疾病,如恶性肿瘤等,无法耐受手术创伤者。
三、对症治疗
1.咯血的处理
小量咯血(每日咯血量在100ml以内):可休息、镇静等,常用药物如氨基己酸等止血药物,通过抑制纤维蛋白溶解发挥止血作用。
中等量咯血(每日咯血量在100-500ml):除上述措施外,可根据情况使用垂体后叶素等,它能收缩小动脉,减少肺血流量,从而达到止血目的,但高血压、冠心病、孕妇禁用。
大量咯血(每日咯血量在500ml以上或一次咯血量在300ml以上):需紧急处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息,可考虑支气管动脉栓塞等介入治疗或紧急手术等,但手术风险较大。
2.呼吸困难的处理
若因空洞肺结核导致肺组织广泛破坏,肺功能下降出现呼吸困难,可根据病情给予吸氧等支持治疗。轻度呼吸困难可给予鼻导管低流量吸氧,改善缺氧状况;严重呼吸困难者可能需要无创呼吸机甚至有创呼吸机辅助呼吸。对于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吸氧浓度等需要更谨慎调整,避免二氧化碳潴留加重。
四、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1.儿童患者
儿童空洞肺结核在治疗时,抗结核药物的选择需考虑儿童的生长发育特点。例如,异烟肼可能影响儿童的周围神经发育,使用时需密切观察,必要时补充维生素B6;利福平可能影响儿童的肝功能,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吡嗪酰胺可能导致儿童尿酸升高,引起关节疼痛等,要关注儿童的关节症状。同时,儿童的营养支持也很重要,因为疾病消耗大,需保证充足的营养摄入以促进身体恢复。
2.老年患者
老年空洞肺结核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抗结核治疗时,要考虑药物与基础疾病用药的相互作用。例如,利福平可能影响某些降压药、降糖药的代谢,需调整相关药物剂量或监测药物浓度。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药物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要注意抗结核药物的剂量调整,避免药物蓄积导致不良反应增加。此外,老年患者行动能力可能下降的情况,要加强护理,防止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如保持病房环境安全,协助患者活动等。
3.孕妇患者
孕妇患空洞肺结核时,抗结核药物的选择要非常谨慎,因为某些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如异烟肼可能透过胎盘,利福平可能有致畸风险等。一般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如乙胺丁醇等,但需权衡治疗效益和胎儿风险。同时,要加强孕妇的营养和心理支持,孕妇因疾病和对胎儿的担忧,心理压力较大,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