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肺结核的方法
肺结核的治疗包括化学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对症治疗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化学药物治疗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原则,常用异烟肼等药物;手术治疗有适应证和禁忌证;对症治疗中咯血分少量和中量大量处理,发热分低热和高热处理;儿童、老年、孕妇等特殊人群治疗各有注意事项,如儿童用影响小的药且注意营养,老年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和调整剂量,孕妇权衡药物对胎儿影响并监测胎儿发育。
一、化学药物治疗
1.用药原则
早期:一旦确诊肺结核,应尽早开始抗结核药物治疗,早期病灶内结核菌代谢旺盛,对药物敏感,有利于发挥杀菌、抑菌作用,促进病变吸收,防止病灶恶化。例如,研究表明早期规范治疗能显著降低传染性,加快病灶修复。
联合:联合使用多种抗结核药物,可提高疗效,降低耐药菌产生的风险。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能从不同环节抑制或杀灭结核菌。如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联合使用,能针对结核菌不同代谢状态和细胞内外的菌群发挥作用。
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病情等因素,给予适当剂量的抗结核药物。剂量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还易诱导耐药;剂量过大则可能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规律:患者必须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时间和剂量规律服药,不可随意更改用药方案或中断治疗。不规则用药易导致治疗失败和耐药菌产生。
全程:肺结核的治疗疗程较长,一般需要6-9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要保证患者完成整个疗程,以彻底杀灭结核菌,防止复发。
2.常用药物
异烟肼:对结核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是治疗肺结核的常用药物之一,能抑制结核菌DNA合成,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利福平:对结核分枝杆菌和其他分枝杆菌(包括麻风杆菌等)有杀菌作用,可抑制细菌RNA聚合酶,阻止mRNA合成。
吡嗪酰胺:主要对巨噬细胞内酸性环境中的结核菌有杀菌作用,能杀灭被吞噬的结核菌。
乙胺丁醇:对结核菌有抑菌作用,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可延缓耐药性产生。
二、手术治疗
1.手术适应证
经规则抗结核药物治疗9-12个月,病灶仍未吸收,有纤维厚壁空洞、大块干酪灶等,可能持续排菌者。例如,一些长期不愈合的厚壁空洞,药物难以渗透到病灶内部彻底杀菌,手术切除可去除病灶。
结核性脓胸合并支气管胸膜瘘,经内科治疗无效者。此时脓胸难以通过药物控制,且支气管胸膜瘘会导致反复感染等问题,手术可以解决脓胸和瘘管问题。
不能排除肺癌的肺结核病变,需要通过手术进行病理检查以明确诊断者。
2.手术禁忌证
肺结核活动期,伴有肺内或肺外其他部位活动性结核病变,未得到有效控制者。因为手术会使患者免疫力进一步下降,导致结核播散。
心肺功能差,不能耐受手术者。例如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肺功能严重受损,手术风险极高。
三、对症治疗
1.咯血的处理
少量咯血:患者应安静休息,消除紧张情绪,可给予氨基己酸等止血药物。少量咯血主要是因为结核病灶导致毛细血管破裂出血,安静休息和止血药物能帮助止血。
中量或大量咯血:应严格卧床休息,取患侧卧位,防止血液流入健侧肺引起感染。同时可使用垂体后叶素等强力止血药物,但对于高血压、冠心病患者要慎用,因为垂体后叶素可引起血管收缩,升高血压。大量咯血可能导致窒息等严重并发症,需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必要时进行气管插管等急救措施。
2.发热的处理
低热:一般不需要特殊的退热治疗,主要以抗结核治疗为主,随着结核病灶的控制,体温多可恢复正常。因为低热是结核感染后的全身反应之一,抗结核治疗是针对病因的治疗。
高热:可在抗结核治疗的基础上,适当采用物理降温方法,如温水擦浴等。如果物理降温效果不佳,且患者一般情况允许,可谨慎使用小剂量退热药物,但要避免大量使用退热药物导致大量出汗引起虚脱等情况。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患者
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在抗结核治疗时要选择对生长发育影响较小的药物。例如,乙胺丁醇在儿童中的使用要谨慎,因为可能会影响儿童视神经发育,用药过程中需密切观察儿童视力变化。同时,儿童的营养支持也很重要,要保证充足的蛋白质、维生素等摄入,以促进身体恢复,因为儿童新陈代谢旺盛,患病时对营养的需求更高。
2.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常伴有其他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抗结核治疗时,要注意抗结核药物与基础疾病治疗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利福平可能会影响一些药物的代谢,如降糖药等,需密切监测基础疾病的指标。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可能有所减退,要根据肝肾功能调整抗结核药物剂量,因为药物代谢和排泄主要通过肝肾,肝肾功能减退可能导致药物蓄积,增加不良反应发生风险。
3.孕妇患者
孕妇患肺结核时,抗结核治疗要权衡胎儿和孕妇的利益。一些抗结核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如异烟肼可能导致胎儿维生素B6缺乏,利福平可能有致畸风险等。在选择药物时要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组合,如优先选择对胎儿相对安全的药物,并密切监测胎儿的发育情况,同时要保证孕妇的营养和休息,以维持孕妇的身体状况,保障胎儿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