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是因发育中胎儿或婴幼儿脑部非进行性损伤所致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症候群,常伴有多种障碍及继发性问题。其病因包括产前(母亲孕期感染、疾病,胎儿发育畸形等)、产时(早产、低出生体重、难产等)、产后(核黄疸、窒息、脑部感染等)因素。临床表现有运动发育落后、姿势异常、反射异常等,还可能伴有智力、语言等障碍。不同人群(儿童患者、特殊病史患者)有不同特点和注意事项,不良生活方式也会影响康复。诊断依靠病史、体格检查及影像学、脑电图等检查。治疗包括康复治疗(物理、作业、言语治疗及康复工程)、药物治疗(缓解伴随症状)、手术治疗(针对康复效果不佳且有明显问题者)。预防措施涵盖婚前保健、孕期保健、分娩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
一、脑性瘫痪的定义
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是一组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症候群,这种症候群是由于发育中的胎儿或婴幼儿脑部非进行性损伤所致。脑性瘫痪的运动障碍常伴有感觉、知觉、认知、交流及行为障碍,也可伴有癫痫及继发性肌肉骨骼问题。
二、脑性瘫痪的病因
1.产前因素:母亲在孕期的感染,如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等;孕期母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胎儿脑部发育畸形、染色体异常等。此外,多胎妊娠、胎儿宫内窘迫等也会增加脑瘫的发病风险。
2.产时因素:早产和低出生体重是重要的危险因素,胎龄越小、出生体重越低,脑瘫的发生率越高。分娩过程中的难产、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脐带绕颈等导致的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等,都可能损伤胎儿脑部。
3.产后因素:新生儿核黄疸、严重的新生儿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脑部感染如脑膜炎、脑炎等,都可能影响脑部发育,进而引发脑瘫。
三、脑性瘫痪的临床表现
1.运动发育落后:患儿的抬头、翻身、坐、爬、站、走等大运动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儿童。例如,正常婴儿3个月左右能抬头,而脑瘫患儿可能到56个月还不能很好地抬头。
2.姿势异常:可表现为多种异常姿势,如头常偏向一侧、上肢内旋、手握拳、下肢交叉呈剪刀状等。在俯卧位时,脑瘫患儿可能表现为四肢屈曲,臀部高于头部;仰卧位时,可能呈现角弓反张姿势。
3.反射异常:原始反射延缓消失,如握持反射、拥抱反射等。正常婴儿34个月时握持反射应消失,而脑瘫患儿可能持续存在。同时,一些保护性反射减弱或不出现,如平衡反应等。
4.其他症状:部分患儿还伴有智力低下、语言发育迟缓、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癫痫发作等。
四、不同人群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1.儿童患者:年龄较小的脑瘫患儿,身体各器官发育不完善,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免过度疲劳。由于患儿可能存在吞咽困难,喂食时要注意防止呛咳,避免发生吸入性肺炎。对于年龄稍大的儿童,要关注其心理发育,由于运动和智力等方面的障碍,可能会产生自卑、孤僻等心理问题,家长和老师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引导。
2.特殊病史患者:如果患儿合并有癫痫病史,在康复治疗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诱发癫痫发作的因素,如过度劳累、情绪激动等。同时,在使用药物治疗脑瘫相关症状时,要考虑与抗癫痫药物的相互作用。对于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其他基础疾病的患儿,在康复训练的强度和方式上要更加谨慎,避免加重心脏负担。
3.生活方式影响:长期的不良生活方式可能会影响脑瘫患儿的康复效果。例如,缺乏足够的睡眠会影响患儿的身体恢复和大脑发育;不规律的饮食可能导致营养不均衡,影响患儿的生长发育。家长要帮助患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合理的饮食。
五、脑性瘫痪的诊断
脑性瘫痪主要依靠病史及体格检查进行诊断。医生会详细询问患儿的母亲孕期情况、分娩史、新生儿期情况等,同时对患儿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检查、运动功能评估等。此外,还会借助影像学检查,如头颅CT、MRI等,来了解脑部结构是否存在异常,以及脑电图检查,以排除癫痫等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六、脑性瘫痪的治疗
1.康复治疗:是脑瘫治疗的核心,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康复工程等。物理治疗主要通过各种运动训练方法,如Bobath法、Vojta法等,来改善患儿的运动功能;作业治疗主要训练患儿的日常生活技能,如穿衣、吃饭、洗漱等;言语治疗针对有语言障碍的患儿进行语言训练;康复工程则是通过使用矫形器、助行器等辅助器具,来帮助患儿改善运动功能和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主要用于缓解脑瘫患儿的一些伴随症状,如肌肉痉挛可使用巴氯芬、肉毒素等药物;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儿,需要使用抗癫痫药物进行治疗。
3.手术治疗:对于一些经过正规康复治疗效果不佳,且存在明显的肌肉痉挛、关节畸形等情况的患儿,可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方式包括肌腱延长术、选择性脊神经后根切断术等。
七、脑性瘫痪的预防
1.婚前保健:婚前男女双方进行全面的体检,避免近亲结婚,以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2.孕期保健:母亲在孕期要注意营养均衡,避免感染,定期进行产前检查,积极治疗孕期合并症。
3.分娩期保健:在分娩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产程,避免难产、窒息等情况的发生。
4.新生儿保健:加强新生儿护理,预防新生儿核黄疸、感染等疾病的发生。对于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高危儿,要进行定期随访和早期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