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囊卵巢和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区别
多囊卵巢是卵巢形态学上的改变,多无明显临床症状,主要靠超声诊断且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是内分泌及代谢异常所致疾病,有月经失调、高雄激素表现、不孕、代谢异常等临床表现,诊断遵循鹿特丹标准,治疗包括调整生活方式、调节月经周期、促排卵治疗、代谢干预等,两者在定义、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上有明显区别。
一、定义与范畴
1.多囊卵巢:多囊卵巢是一种卵巢形态学上的改变,超声下可见卵巢呈多囊样改变,表现为卵巢体积增大,单侧或双侧卵巢内直径2-9mm的卵泡数≥12个,和(或)卵巢基质回声增强。它可能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状态,部分健康女性也可能出现这种卵巢形态表现,不一定会伴有临床症状。
从年龄角度看,各年龄段女性都可能出现卵巢的这种形态学改变,但在有月经紊乱等临床症状的女性中更受关注。生活方式方面,若长期过度节食、缺乏运动等可能影响内分泌,增加出现卵巢多囊样改变的风险,但并非绝对。
2.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多囊卵巢综合征是一种复杂的内分泌及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诊断需符合以下三项中的两项:稀发排卵或无排卵;临床和(或)生化表现为高雄激素血症;卵巢多囊样改变。同时需排除其他可能引起高雄激素和排卵异常的疾病,如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库欣综合征等。患者常伴有月经失调、不孕、多毛、痤疮等临床症状,对生殖、代谢等多系统有影响。
年龄上多见于育龄期女性,生活方式上,肥胖、长期精神压力大、高热量饮食等因素可能诱发或加重多囊卵巢综合征。有家族遗传病史的人群患病风险相对更高。
二、临床表现差异
1.多囊卵巢:多数多囊卵巢者无明显临床症状,仅通过超声检查发现卵巢多囊样改变。但部分人可能因个体差异出现轻微月经周期波动等情况,但一般不影响正常生活和生育功能,除非同时合并其他内分泌异常。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单纯多囊卵巢若不伴有其他异常,自然受孕几率通常不受明显影响,但仍需关注卵巢功能及内分泌情况。
2.多囊卵巢综合征:
月经失调:多表现为月经稀发(周期35天-6个月)或闭经,也有部分人表现为不规则子宫出血,月经周期或经量无规律。
高雄激素表现:可出现多毛,常见于口唇、下颌、乳晕周围、下腹正中线等部位,毛发增粗、增多;痤疮,多发生在面部、胸背部,伴有皮肤油腻;部分人出现脱发,主要是头顶的头发进行性稀少。
不孕:由于排卵障碍,卵子无法正常排出,导致受孕困难,是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就诊的常见原因之一。
代谢异常:部分患者可出现肥胖(体重指数≥25),以腹型肥胖为主;还可能出现胰岛素抵抗,长期可增加患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三、诊断标准差异
1.多囊卵巢:主要依靠超声检查来诊断卵巢多囊样改变,即单侧或双侧卵巢内直径2-9mm的卵泡数≥12个,和(或)卵巢基质回声增强,且无其他内分泌异常及临床症状。
在诊断时需结合患者的月经情况、性激素水平等综合判断,若仅有卵巢多囊样改变,而无高雄激素及月经失调等表现,不能诊断为多囊卵巢综合征。
2.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需遵循鹿特丹标准,符合以下三项中的两项:稀发排卵或无排卵;临床和(或)生化表现为高雄激素血症(血清睾酮升高或临床有多毛);卵巢多囊样改变(超声下符合上述卵巢多囊样改变的表现)。同时要排除其他引起类似表现的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异常、高泌乳素血症等。
诊断过程中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等,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毛发分布、痤疮情况等,以及性激素六项、血糖、胰岛素等实验室检查来综合判定。
四、治疗原则差异
1.多囊卵巢: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定期进行超声及内分泌监测即可。若出现月经周期明显异常等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但主要是观察卵巢形态及内分泌变化。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女性,若卵巢形态及内分泌无明显异常,可正常备孕,若有排卵障碍等情况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促排卵等处理。
2.多囊卵巢综合征:
调整生活方式:对于肥胖患者,应通过控制饮食(均衡饮食,减少高热量、高脂肪、高糖食物摄入)和增加运动(每周至少150分钟的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慢跑等)来减轻体重,一般体重减轻5%-10%就可能改善月经周期和排卵情况,降低代谢相关风险。
调节月经周期:对于月经失调的患者,可使用短效避孕药等药物来调节月经周期,如炔雌醇环丙孕酮片等,一般需要连续服用3-6个周期,停药后观察月经恢复情况。
促排卵治疗:对于有生育需求且有排卵障碍的患者,可使用克罗米芬等促排卵药物,但需在医生严密监测下使用,以避免多胎妊娠等风险。
代谢干预:对于存在胰岛素抵抗的患者,可使用二甲双胍等药物改善胰岛素抵抗,同时注意监测血糖、血脂等代谢指标,预防心血管疾病等代谢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总之,多囊卵巢是单纯的卵巢形态学改变,而多囊卵巢综合征是伴有内分泌紊乱、临床症状及代谢异常的疾病,两者在定义、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上均有明显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