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步骤
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包括时机、方法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一般人群中无高危因素者妊娠24-28周筛查,有高危因素者首次产检即筛,正常者24-28周再筛;筛查用OGTT,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空腹8-12小时,服75g葡萄糖后抽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达相应标准可诊断;肥胖、有家族糖尿病史、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孕妇筛查有不同注意事项。
一、筛查时机
1.一般人群:对于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筛查;对于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BMI≥28kg/m2)、一级亲属中有糖尿病患者、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等,建议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开始筛查,如果首次筛查正常,在妊娠24-28周再重复筛查。
二、筛查方法
1.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试验前准备: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试验前需空腹8-12小时。
试验步骤:先抽取空腹血糖,然后将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糖。
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其中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三、特殊人群筛查注意事项
1.肥胖孕妇:肥胖孕妇由于代谢特点,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风险更高,在进行OGTT筛查时,要严格按照试验流程进行,确保结果准确,以便及时发现妊娠期糖尿病并进行干预。因为肥胖可能影响机体对葡萄糖的代谢调节,导致血糖更容易出现异常。
2.有家族糖尿病史孕妇:这类孕妇本身存在一定的遗传易感性,在筛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筛查结果,一旦发现异常,要尽早采取措施。因为家族遗传因素增加了其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概率,早期发现和干预对于母婴健康至关重要。
3.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孕妇: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较高,所以在此次妊娠的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应开始筛查,并且要加强监测,以便及时发现血糖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