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检查流程
妊娠糖尿病的筛查时机、检查前准备、检查步骤、结果判断标准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未明确诊断糖尿病孕妇一般在24-28周筛查,高危孕妇首次产检即筛;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空腹8-14小时;步骤为空腹采血、服75g葡萄糖溶液、定时采血;结果判断依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肥胖、有家族史、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孕妇需分别注意相关事项。
一、筛查时机
一般建议未明确诊断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但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BMI≥28kg/m2)、一级亲属有糖尿病史、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等,应在首次产检时就开始筛查。
二、检查前准备
饮食: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每天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保持正常的饮食习惯,避免刻意减少或增加碳水化合物摄入影响检查结果。
空腹时间:检查前需空腹8-14小时,可在检查前一天晚上10点后禁食,可少量饮水,但不建议饮用含糖饮料等。
三、检查步骤
1.空腹采血:抽取空腹静脉血,测定空腹血糖值。
2.口服葡萄糖溶液:在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水溶液300ml。
3.定时采血:分别在服糖后1小时、2小时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值。
四、结果判断标准
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肥胖孕妇:肥胖孕妇本身代谢可能存在一定异常,在进行检查时应严格遵循检查前的饮食和空腹要求,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因为肥胖可能会影响葡萄糖的代谢,从而影响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准确的检查结果有助于制定更合适的孕期管理方案。
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这类孕妇由于遗传因素的影响,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较高,所以更应严格按照筛查时机进行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妊娠糖尿病,早期干预,减少对孕妇和胎儿的不良影响。例如,家族中有糖尿病亲属的孕妇,其体内的胰岛素抵抗等代谢异常可能在孕期会更加明显,及时通过检查发现妊娠糖尿病并采取相应措施至关重要。
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孕妇: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妊娠糖尿病的复发风险较高,所以在本次妊娠的相应孕周应严格按照筛查流程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调整孕期管理方案,保障母婴健康。因为既往的妊娠糖尿病史提示其糖代谢存在一定问题,再次妊娠时需要密切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