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癫痫发作分为部分性发作、全面性发作和癫痫持续状态。部分性发作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意识清、持续短,不同大脑皮质受损有不同表现,儿童表现可能更易泛化;全面性发作包含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阵挛性发作、强直性发作,各有特点及相关影响;癫痫持续状态定义为癫痫连续发作间意识未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超30分钟未停,表现为反复抽搐、意识障碍加重及伴发严重并发症,是医疗急症,儿童危害更大需迅速急救。
1.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意识清楚,持续时间短,一般不超过1分钟。可表现为局部的运动性发作,如一侧面部、肢体的抽搐,也可出现感觉性发作,如肢体的麻木感、针刺感等,还可能有自主神经性发作,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或者精神性发作,表现为情感异常、记忆障碍等。不同部位的大脑皮质受损会导致不同类型的单纯部分性发作,例如中央前回受损易出现运动性发作,颞叶病变常引起精神性发作等。在儿童中,单纯部分性发作相对成人可能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由于儿童大脑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可能在发作时的症状表现相对更易泛化等情况,需要密切观察其发作起始部位及发展情况。
全面性发作
1.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是最常见的发作类型之一。发作时突然意识丧失,先出现强直期,表现为全身骨骼肌持续性收缩,患者面色青紫、瞳孔散大、呼吸暂停等;随后进入阵挛期,全身肌肉发生节律性收缩,可伴有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发作持续数分钟后自行停止,发作后患者常感头痛、乏力、嗜睡等。这种发作与大脑双侧半球同步放电有关,各种年龄均可发病,儿童及青少年相对常见,其发作诱因可能与睡眠不足、发热、饮酒等因素有关,对于有该类型发作的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避免上述诱发因素,以减少发作频率。
2.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和青少年,典型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终止的意识丧失,正在进行的活动中断,双眼凝视,呼之不应,可伴有简单的自动性动作,如擦鼻、咀嚼等,持续数秒后立即清醒,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脑电图检查可见典型的3Hz棘-慢波综合。失神发作的发生与丘脑-皮质环路的异常同步放电有关,在儿童群体中,若频繁出现失神发作可能会影响学习和认知功能,需要及时进行评估和干预。
3.肌阵挛发作: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肌肉收缩,可累及全身肌肉,也可局限于某部分肌肉。可单发,也可成簇发作。常见于儿童及青少年,病因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例如某些遗传性癫痫综合征可出现肌阵挛发作。对于肌阵挛发作的患者,尤其是儿童,需要注意生活中的安全防护,避免因发作导致跌倒等意外伤害。
4.阵挛性发作:主要见于婴幼儿,表现为全身重复性阵挛性抽搐。发作时意识多丧失,脑电图可见快活动、慢波或棘-慢波等。其发作机制与大脑皮质的异常放电有关,由于婴幼儿神经系统发育特点,发作时的表现可能与成人有所不同,需要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进行监测和处理。
5.强直性发作:多见于儿童及青少年,表现为全身肌肉强烈的强直性收缩,使患者固定于某种姿势,如头眼偏斜、肢体伸直等,持续数秒至数十秒。发作时伴有意识丧失,发作后患者可能有头痛等不适。该类型发作与大脑皮质的广泛放电有关,在儿童群体中,若频繁发作可能会影响其身体发育和认知功能,需要进行规范的治疗和管理。
癫痫持续状态
1.定义:癫痫持续状态是指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尚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未自行停止。
2.临床表现:患者表现为反复的抽搐发作,意识障碍进行性加重,同时可伴有高热、电解质紊乱、呼吸循环衰竭等一系列严重的并发症。不同类型的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表现有所差异,例如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持续状态表现为长时间的全身抽搐、意识不清等;部分性癫痫持续状态可能表现为局部的长时间抽搐等。癫痫持续状态是一种医疗急症,需要立即进行处理,以避免对患者的脑功能等造成严重损害。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身体代偿能力相对较弱,癫痫持续状态的危害可能更大,需要更加迅速地采取急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