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分级
慢性心力衰竭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和6分钟步行试验分级。NYHA分级分为Ⅰ级(日常活动不受限)、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一般活动出现心衰症状)、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出现心衰症状)、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也有心衰症状且体力活动后加重);6分钟步行试验分级分为轻度心衰(6分钟步行距离150-425米)、中度心衰(6分钟步行距离60-149米)、重度心衰(6分钟步行距离小于60米),不同分级对应不同活动受限情况及生活方式注意事项
一、慢性心力衰竭的分级
(一)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1.Ⅰ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心衰症状。例如,一位轻度冠心病患者,日常从事轻体力劳动,如缓慢步行、轻度家务劳动等,不会出现心衰相关不适。这是因为心脏功能虽有一定程度受损,但仍能满足日常较低强度的活动需求,心脏的代偿机制在此时还能较好地维持机体的血液循环。
2.Ⅱ级
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如步行一段距离(通常在2-3公里内)或爬一层楼梯后出现气短、乏力、心悸等。此时心脏的储备功能有所下降,日常活动时心脏需要更大的努力来维持血液循环,当超过其代偿能力时就会出现症状。对于有高血压性心脏病的患者,在进行稍快的步行或稍重的家务劳动时就可能出现上述心衰表现。
3.Ⅲ级
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心衰症状,例如步行几百米或登一层楼梯就会出现气短、乏力等。心脏的功能已经明显减退,即使是轻微的活动也会超出心脏当前的代偿能力,患者的生活已经受到较大影响。比如有扩张型心肌病的患者,在平地行走几百米就会出现明显的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
4.Ⅳ级
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例如患者卧床休息时仍有气短、乏力等表现,稍微翻身或坐起等轻微动作都会使症状加重。此时心脏的功能严重受损,几乎无法满足机体的基本代谢需求,患者的生活质量极低,需要严格的医疗监护和干预。
(二)6分钟步行试验分级
1.轻度心衰
6分钟步行距离在150-425米之间。此距离下患者的活动能力有一定受限,但相对还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活动。在生活方式上,患者需要注意避免过度劳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进行一些低强度的活动,如在家人陪同下短距离缓慢行走等。对于有心衰的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可能在6分钟内步行距离在此范围,需要家人在其活动时给予关注,防止发生意外。
2.中度心衰
6分钟步行距离在60-149米之间。患者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日常生活中需要更多的休息。在生活方式上要严格限制活动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避免去人多拥挤、环境复杂的地方,以防发生突发的心衰加重情况。对于患有风湿性心脏病的心衰患者,此阶段需要家人更加细心的照料,协助其进行日常生活活动。
3.重度心衰
6分钟步行距离小于60米。患者几乎没有什么活动能力,基本需要卧床休息。在生活方式上要绝对卧床休息,由家人协助完成所有的日常生活需求,如进食、洗漱等。对于患有严重冠心病导致心衰的患者,此阶段需要密切关注其生命体征,防止发生心脏骤停等严重情况,同时要注意预防肺部感染等并发症,因为患者长期卧床,肺部通气功能受限,容易发生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