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包括多种类型,发病与孕妇自身、妊娠相关等因素有关,有相应临床表现,对母婴有不良影响,诊断需综合病史、检查等,监测包括血压、症状及胎儿情况等,预防需针对高危孕妇加强管理,处理则根据不同类型采取相应措施,是严重影响母婴健康的妊娠期并发症,需重视早期诊断、规范管理与及时处理来降低危害。
一、定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等。
二、发病因素
1.孕妇自身因素
年龄:年轻初产妇(年龄<18岁)和高龄初产妇(年龄≥35岁)发病风险相对较高。年轻初产妇可能因身体各系统尚未完全成熟,对妊娠相关的生理变化适应能力较差;高龄初产妇则因身体机能逐渐衰退,血管等组织的弹性和调节功能下降等因素增加发病几率。
遗传因素:有家族遗传史的孕妇发病风险明显高于无家族史者。研究表明,某些基因的突变或遗传多态性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密切相关,遗传因素可能影响血管内皮细胞功能、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等的调节,从而增加患病风险。
既往病史:既往有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妊娠期发生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更大。例如,患有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妊娠后血压更容易波动且控制相对困难;患有糖尿病的孕妇,高血糖状态可能影响血管内皮功能,导致血管收缩舒张功能紊乱,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风险。
2.妊娠相关因素
滋养细胞侵袭异常:正常妊娠时,滋养细胞侵入子宫螺旋动脉,使其重铸为低阻力血管,以满足胎盘生长发育的血液需求。而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中,滋养细胞侵袭深度不足,螺旋动脉重铸不完全,导致胎盘灌注不足,缺血缺氧刺激母体释放多种因子,引起全身小血管痉挛等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
免疫适应不良:胎儿对于母体来说是半同种异体移植,正常妊娠时母体免疫系统对胎儿抗原处于免疫耐受状态。若免疫适应不良,母体免疫系统对胎儿抗原产生过度免疫反应,可激活免疫系统,导致炎症反应和血管内皮损伤,进而引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胎盘因素:胎盘缺血缺氧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重要发病机制之一。如多胎妊娠、胎盘早剥、前置胎盘等情况,可导致胎盘血流灌注减少,刺激胎盘释放炎性介质和血管活性物质,引起母体全身小血管痉挛、血压升高。
三、临床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2.子痫前期
轻度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重度子痫前期: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尿蛋白≥5.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10/L;微血管病性溶血(血LDH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部不适。
3.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L。
5.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妊娠前已确诊为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四、对母婴的影响
1.对孕妇的影响
可导致孕妇出现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胎盘早剥、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产后出血等严重并发症,严重威胁孕妇生命安全。此外,还可能遗留慢性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等后遗症。
2.对胎儿的影响
由于胎盘血流灌注不足,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早产、胎死宫内等不良妊娠结局。胎儿在宫内长期处于缺氧环境,还可能影响其出生后的生长发育和远期健康。
五、诊断与监测
1.诊断
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血压情况、家族史、妊娠相关情况等,结合体格检查测量血压、尿常规检查尿蛋白等进行初步诊断,再根据上述不同类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具体诊断标准进一步明确分型。必要时还需进行血液生化检查(如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等)、眼底检查等以全面评估病情。
2.监测
定期监测孕妇血压变化,一般建议至少每周测量一次血压。同时密切观察孕妇有无头痛、头晕、视力改变、上腹部不适等症状。对于子痫前期患者,还需监测尿蛋白定量、血常规、肝肾功能、血小板计数等指标,以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对胎儿的监测包括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宫内安危等。
六、预防与处理原则
1.预防
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如既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史、肥胖、糖尿病等,应加强孕期管理。注意合理饮食,保证充足的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摄入,同时控制体重增长速度,避免过度肥胖。适当进行适量的运动,如散步等,但要避免过度劳累。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早期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干预。
2.处理原则
妊娠期高血压:一般采取休息、左侧卧位、密切监测母胎情况等措施。对于血压轻度升高且无明显症状的孕妇,可门诊观察;若血压持续升高或出现症状,可能需要住院治疗,必要时使用降压药物,但需遵循谨慎用药原则,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
子痫前期:治疗目的是控制病情、延长孕周、确保母胎安全。轻度子痫前期可住院密切观察,注意休息、镇静止痛等对症处理;重度子痫前期需要住院治疗,包括解痉(常用药物如硫酸镁)、降压、镇静等治疗,根据孕周、病情严重程度等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子痫:一旦发生子痫,应立即控制抽搐,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受伤,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及时终止妊娠。
总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严重影响母婴健康的妊娠期并发症,需要引起足够重视,通过早期诊断、规范管理和及时处理来降低其对母婴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