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级标准
不稳定型心绞痛采用加拿大心血管学会(CCS)分级标准分为四级,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仅强快长时间劳作时发心绞痛,Ⅱ级日常体力活动轻度受限步行2-3公里等可引起,Ⅲ级日常体力活动明显受限步行1-2公里等可引起,Ⅳ级休息时即可发心绞痛,特殊人群如老年、女性、有不良生活方式、有明确冠心病病史者评估分级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
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仅在强、快或长时间劳作时发生心绞痛。例如,日常的慢走、轻度家务劳动等不会引发心绞痛,但是快速登山、快速跑步等剧烈运动时才会出现心绞痛症状。这是因为此时患者的冠状动脉狭窄程度相对较轻,一般体力活动时心肌耗氧量增加幅度尚在冠状动脉代偿能力范围内,所以不引发心绞痛。
Ⅱ级:日常体力活动轻度受限。步行2-3公里、登楼2层以上时可引起心绞痛。这是由于患者冠状动脉有一定程度的狭窄,体力活动使心肌耗氧量增加,超过了狭窄冠状动脉所能提供的血液供应,从而引发心绞痛。比如,一位Ⅱ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正常速度步行1公里可能还不会有明显不适,但步行到2公里左右就会出现胸痛等心绞痛症状。
Ⅲ级:日常体力活动明显受限,步行1-2公里、登楼1层即可引起心绞痛。此时患者冠状动脉狭窄较为严重,轻微的体力活动就会使心肌耗氧量明显超过冠状动脉的供血能力,进而导致心绞痛发作。例如,患者稍微走几百米的平路就会出现胸闷、胸痛等心绞痛表现。
Ⅳ级:休息时即可发生心绞痛。这表明患者冠状动脉狭窄非常严重,心肌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明显的供血不足情况。无论患者处于何种休息状态,心肌都无法获得足够的血液供应,从而频繁出现心绞痛症状。
特殊人群方面,老年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往往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分级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基础疾病对心脏功能的影响。女性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的临床表现可能不典型,在判断分级时要结合其具体的症状表现和相关检查。有不良生活方式的患者,如长期吸烟、酗酒、缺乏运动等,会加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程度,影响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分级和病情进展,在临床评估中需要引导患者改善生活方式以利于病情控制。有明确冠心病病史的患者,其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分级要考虑既往冠心病病情对当前心肌供血状况的持续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