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湿疹
湿疹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临床表现分急性、亚急性、慢性,依据病史等诊断并与相关疾病鉴别,治疗采用综合治疗,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妊娠期女性有不同注意事项。
一、定义
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真皮浅层及表皮炎症。其病因复杂,一般认为与内部因素如遗传因素、免疫异常、系统性疾病(如内分泌疾病、营养障碍等)以及外部因素如环境因素(气候变化、日光等)、生活环境(接触过敏原等)、食物(如鱼虾、牛羊肉等)、动物皮毛等有关。
二、临床表现
1.急性湿疹:表现为红斑基础上的密集粟粒大小丘疹、丘疱疹,严重时可出现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搔抓后糜烂、渗出明显。好发于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多对称分布。
2.亚急性湿疹:由急性湿疹炎症减轻后演变而来,表现为红肿及渗出减轻,但仍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皮损呈暗红色,可有少许鳞屑及轻度浸润。
3.慢性湿疹:常由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转变而来,表现为皮肤粗糙、肥厚、苔藓样变、色素沉着,局部皮肤纹理加深、有抓痕、鳞屑等,病程慢性,可迁延数月或更久,好发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乳房、外阴、肛门等部位,多对称分布。
三、诊断
主要根据病史、皮疹形态及病程等进行诊断。一般需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相鉴别。接触性皮炎有明确的接触史,皮疹多局限于接触部位,边界清楚;神经性皮炎常有苔藓样变,无多形性皮疹,无渗出表现;特应性皮炎常有家族过敏史,伴有哮喘、过敏性鼻炎等。
四、治疗原则
治疗目的是缓解或消除临床症状,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一般采用综合治疗,包括避免诱发因素、局部治疗和系统治疗等。局部治疗根据皮损分期选择合适的药物剂型,如急性期无渗出时可用炉甘石洗剂,渗出多时可用3%硼酸溶液湿敷;亚急性期可选用糖皮质激素乳剂、糊剂等;慢性期可选用糖皮质激素软膏、硬膏等。系统治疗可使用抗组胺药物止痒,对于病情严重的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等,但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儿童湿疹需特别注意皮肤护理,避免过度清洁,使用温和的保湿剂保持皮肤湿润。选择宽松、纯棉的衣物,减少对皮肤的刺激。在治疗时,应优先选择相对温和且适合儿童的外用药物,密切观察用药后的反应,由于儿童皮肤薄嫩,吸收药物的能力与成人不同,需注意药物的浓度和使用方法,避免使用可能对儿童生长发育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2.老年人:老年人湿疹患者皮肤屏障功能较差,易出现皮肤干燥等问题,在治疗时除了针对湿疹本身的治疗外,更要注重皮肤的保湿。同时,老年人常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在选择治疗药物时需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应告知医生以避免药物不良反应。
3.妊娠期女性:妊娠期湿疹患者用药需谨慎,许多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应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治疗方法,如局部使用安全性较高的外用药物,避免使用口服的系统治疗药物,尤其是在妊娠早期。同时,要注意心理调节,因为妊娠期女性的心理状态可能会影响湿疹的病情,保持心情舒畅有助于病情的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