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伤风类毒素和抗毒素的区别
破伤风类毒素是主动免疫制剂,用于预防破伤风,初次免疫后抗体产生慢,持续时间长,不良反应轻,慎用人群有规定;破伤风抗毒素是被动免疫制剂,用于紧急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有过敏风险,使用前需皮试,儿童相关情况需特殊关注,其被动免疫持续时间短。
一、定义与作用机制
1.破伤风类毒素:是用破伤风杆菌经培养后产生的外毒素,经甲醛脱毒制成的类毒素,属于主动免疫制剂。其作用机制是接种后刺激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抗体,当破伤风杆菌侵入人体时,体内已有的抗体可中和破伤风毒素,从而发挥预防破伤风的作用,一般需要多次接种以刺激机体持续产生抗体。
2.破伤风抗毒素:是用破伤风类毒素免疫马所得的血浆,经胃酶消化后纯化制成的液体抗毒素球蛋白制剂,属于被动免疫制剂。作用机制是直接提供抗体,中和患者体内已存在的破伤风毒素,快速发挥保护作用,但这种被动免疫的持续时间较短。
二、适用情况
1.破伤风类毒素:主要用于预防破伤风,适用于未接种过破伤风类毒素或接种史不详者的主动免疫。一般儿童基础免疫需接种3次,分别在3、4、5月龄进行,1.5-2岁时加强免疫1次,6-7岁时再加强1次吸附精制破伤风二联类毒素,以维持机体对破伤风的免疫力,对于一般的外伤预防,若既往全程接种过破伤风类毒素,可根据伤口情况决定是否加强接种;对于新生儿,可通过让孕妇在孕期全程规范接种破伤风类毒素,使胎儿获得被动免疫,降低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风险。
2.破伤风抗毒素:适用于已发生破伤风疑似症状的患者的紧急预防和治疗,以及未接受过破伤风类毒素免疫注射或免疫史不清者的紧急预防。例如,对于较深、污染严重的伤口,且未规范接种过破伤风类毒素的患者,需注射破伤风抗毒素进行被动免疫预防;对于确诊破伤风的患者,也需要使用破伤风抗毒素来中和毒素。但使用前需要进行皮试,以防过敏反应,对于儿童,同样要严格遵循皮试要求,皮试阳性者需进行脱敏注射等处理。
三、免疫持续时间
1.破伤风类毒素:初次免疫后,抗体产生较慢,一般在全程免疫后1-2周才开始产生足够量的抗体,其免疫持续时间较长,基础免疫后体内抗体可维持10年左右,之后需要加强免疫以维持有效的抗体水平。对于不同年龄人群,儿童由于免疫系统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其抗体维持时间可能相对成人稍短,但按照规范的免疫程序接种后仍能有效维持保护作用;对于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免疫力有所下降,也需要定期评估抗体水平,必要时加强接种破伤风类毒素。
2.破伤风抗毒素:被动免疫的持续时间较短,一般为2-3周,之后体内抗体水平会逐渐下降。儿童由于代谢等生理特点,其抗体消失可能相对较快,但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后仍能在短时间内为机体提供针对破伤风毒素的保护,不过需要根据伤口情况和患者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再次注射以维持保护。
四、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1.破伤风类毒素:一般不良反应较轻,少数人可能在接种部位出现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反应,或有低热、头痛、乏力等全身反应,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对于有严重过敏史者、发热、急性传染病、严重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者应慎用。儿童在接种后需要密切观察是否有异常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需及时就医;孕妇接种时也需要谨慎评估风险效益比。
2.破伤风抗毒素: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发热、关节肿痛、血清病型反应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因此,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皮试。儿童由于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可能相对较高,且儿童的耐受性较差,在皮试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更加密切观察;对于有过敏史的儿童,需要特别谨慎评估是否使用破伤风抗毒素以及采取相应的脱敏等特殊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