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透析指征
尿毒症透析的主要指征包括代谢性酸中毒(血pH值低于7.2时需透析)、电解质紊乱(高钾血症血钾高于6.5mmol/L、严重低钠或高钠血症等需透析)、容量负荷过重(出现难以纠正的心力衰竭等需透析)、尿毒症毒素蓄积相关症状(如尿毒症脑病、严重消化道症状经药物无效等需透析);不同人群透析指征有特点,儿童因生长发育需更严格指征,老年常合并基础疾病需综合考虑,女性妊娠等特殊时期需特殊把握透析指征。
一、尿毒症透析的主要指征
(一)代谢性酸中毒
当患者出现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血pH值低于7.2时,通常需要进行透析治疗。这是因为肾脏功能严重受损时,无法有效排出酸性代谢产物,导致体内酸碱平衡失调,而透析可以帮助清除过多的酸性物质,维持酸碱平衡。例如,相关研究表明,长期处于严重代谢性酸中毒状态会对心血管系统等多个重要脏器产生不良影响,通过透析纠正酸碱平衡后,患者的一些症状可能会得到改善。
(二)电解质紊乱
1.高钾血症:血钾浓度高于6.5mmol/L时,是透析的紧急指征之一。高钾血症可引起心律失常,严重时可导致心脏骤停。肾脏无法正常排钾,当钾摄入过多或机体分解代谢增加时,极易出现高钾血症。如一些尿毒症患者由于饮食控制不佳或疾病本身的影响,容易发生高钾血症,此时需要通过透析迅速降低血钾水平。
2.严重低钠血症或高钠血症:当血钠浓度严重异常,如血钠低于120mmol/L或高于150mmol/L时,可能需要透析干预。低钠血症可引起脑水肿等神经系统症状,高钠血症也会对细胞内外的渗透压平衡产生严重影响,进而影响多个器官的功能,透析能够调节体内的钠平衡。
(三)容量负荷过重
出现难以纠正的心力衰竭、肺水肿等由容量负荷过重引起的症状时,需要进行透析。尿毒症患者肾脏排水功能显著下降,导致体内液体潴留,过多的液体在体内积聚,会加重心脏等脏器的负担。例如,患者出现端坐呼吸、咳粉红色泡沫痰等急性左心衰竭表现,且通过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时,透析超滤脱水是缓解症状的重要措施。
(四)尿毒症毒素蓄积相关症状
1.尿毒症脑病:患者出现意识障碍、抽搐等尿毒症脑病表现时,提示体内尿毒症毒素蓄积严重,需要透析清除毒素。尿毒症毒素如甲状旁腺激素等在体内蓄积会影响神经系统功能,透析可以有效清除这些毒素,改善神经系统症状。
2.消化道症状:严重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症状,经药物治疗无效,且与尿毒症毒素蓄积有关时,也是透析的指征。因为毒素蓄积会影响胃肠道功能,通过透析清除毒素后,消化道症状可能会缓解。
二、不同人群的透析指征特点
(一)儿童尿毒症患者
儿童尿毒症患者由于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其透析指征相对更为严格。除了上述一般的尿毒症透析指征外,还需要考虑生长发育的影响。当儿童出现明显的生长发育迟缓、贫血难以纠正且与尿毒症相关、电解质紊乱难以通过保守治疗纠正等情况时,应尽早考虑透析。因为儿童肾脏功能完全丧失后,会严重影响其身体和智力的发育,及时透析有助于维持内环境稳定,为生长发育创造条件。
(二)老年尿毒症患者
老年尿毒症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在评估透析指征时,需要综合考虑基础疾病的影响。例如,老年患者出现心力衰竭时,由于其心脏储备功能差,即使容量负荷不是特别严重,也可能需要更早进行透析,以避免心力衰竭进一步加重。同时,老年患者对透析的耐受性可能相对较差,在评估透析指征时要更加谨慎,权衡透析带来的益处和可能的风险,但一旦达到透析指征,应及时进行透析治疗,以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
(三)女性尿毒症患者
女性尿毒症患者在妊娠等特殊生理时期,透析指征的把握有所不同。妊娠合并尿毒症时,由于妊娠会加重肾脏负担,此时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肾功能、电解质、酸碱平衡等情况。当出现严重的肾功能恶化、难以控制的高血压、严重的电解质紊乱等情况时,即使孕周较小,也可能需要提前进行透析,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安全。同时,女性患者在透析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激素水平等对透析效果和身体状况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