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动症与多动症是起病于儿童青少年时期的不同神经精神障碍性疾病,在定义表现、发病机制、发病年龄性别、诊断标准及干预治疗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需通过详细评估检查准确区分并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抽动症主要表现为不自主肌肉抽动及发声,发病与遗传等多因素有关,多起病于2-15岁且男性发病率高,依临床表现等诊断,治疗先非药物干预再视情况药物治疗;多动症主要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冲动,发病与遗传等多因素有关,多起病于学龄前期且男性发病率高,依临床表现等诊断,治疗以非药物干预为基础再视情况药物治疗。
一、定义与核心表现
抽动症:是一种起病于儿童和青少年时期的神经精神障碍性疾病,主要表现为不自主的、突发的、快速重复的肌肉抽动,常伴有爆发性发声和秽语。抽动可分为运动性抽动和发声性抽动,运动性抽动如眨眼、耸鼻、歪嘴、耸肩等,发声性抽动可表现为清嗓子、咳嗽声、吼叫声等,且抽动症状多具有波动性、多发性、快速性等特点,例如某患儿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频繁眨眼,过段时间又出现耸肩等不同部位的抽动表现。
多动症:全称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主要临床表现为与年龄和发育水平不相称的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和冲动行为。注意力不集中表现为在学习、活动或其他场合难以保持注意力集中,例如写作业时容易被周围细微动静干扰;多动表现为过度活动,坐不住,在座位上扭来扭去,喜欢奔跑、攀爬等;冲动行为则是在思考问题不周全时就急于行动,如未经允许打断别人的谈话等。
二、发病机制差异
抽动症:目前认为可能与遗传因素、神经生化因素(如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等神经递质失衡)、脑结构或功能异常等多种因素有关。有研究发现,抽动症患儿的大脑某些区域如基底节等存在结构和功能的改变,且遗传因素在抽动症的发病中占有重要比例,家族中有抽动症患者的儿童患病风险相对较高。
多动症:发病机制也涉及遗传、神经生物学、环境等多方面。遗传因素在多动症中作用显著,家族遗传倾向明显;神经生物学方面主要与大脑中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等神经递质功能异常有关,这些神经递质参与了注意力、行为控制等功能的调节;环境因素如孕期母亲吸烟、饮酒、早产、低出生体重等也可能增加多动症的发病风险。
三、发病年龄与性别差异
发病年龄:抽动症多起病于2-15岁,常见于学龄前和学龄期儿童;多动症通常在学龄前期就可出现症状,多数起病于4岁左右,也有部分患儿在婴幼儿期就表现出一些相关迹象。
性别差异:抽动症在男性儿童中的发病率相对高于女性,男女比例约为(3-4):1;多动症也是男性患儿多于女性,男女比例大约为(2-3):1,但在青春期后,两者的性别差异可能有所缩小。
四、诊断标准区别
抽动症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国际上常用的诊断标准如《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中,要求存在多种运动性抽动和/或发声性抽动,抽动症状一天内反复发作多次,持续时间超过1年,且症状出现的年龄在18岁之前,同时排除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等。例如医生会详细询问患儿抽动症状的起始时间、具体表现形式、频率等情况,并进行神经系统检查等以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
多动症诊断:同样依据临床表现,参考相关诊断标准。如DSM-5中规定,需在多个场合(如学校、家庭)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和/或多动冲动症状,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影响社会功能的程度,且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等。医生会通过与患儿及其家长进行详细访谈,了解患儿在不同环境中的表现,还可能会借助一些评估量表来辅助诊断,如Conners儿童行为量表等。
五、干预与治疗侧重点
抽动症:治疗上首先考虑非药物干预,如心理行为治疗,包括行为疗法(如习惯逆转训练、放松训练等)、认知行为疗法等,通过帮助患儿认识和应对抽动症状,改善心理状态。对于症状较严重影响生活学习的患儿,可考虑药物治疗,常用药物有氟哌啶醇等,但药物治疗需在医生严格评估下进行,因为存在一定副作用风险。
多动症:非药物干预是基础,包括行为管理和教育,如制定规律的生活作息、采用正性强化法鼓励患儿良好行为等。药物治疗方面,常用药物有哌甲酯等,药物治疗同样需要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根据患儿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及剂量,同时要关注药物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如影响食欲、生长发育等问题,并且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监测患儿的反应和病情变化。
总之,抽动症与多动症在定义表现、发病机制、发病年龄性别、诊断标准及干预治疗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临床上需通过详细的评估和检查来准确区分两者,以便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