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多数产妇在24-72小时内恢复首次排便,但具体时间因个体体质、饮食及活动情况存在差异,最晚不超过6天需排出大便。
术后肠道蠕动恢复需一定时间,麻醉药物消退后,肠道功能逐渐恢复,多数产妇在24-48小时内出现排气,随后进入排便阶段。若术后6小时内未排气,需暂时禁食,仅可少量饮水,排气后逐步从流食过渡到正常饮食。饮食中增加膳食纤维(如蔬菜、水果)和水分摄入,配合早期下床活动(如术后24小时尝试床边站立、缓慢行走),可促进肠道蠕动。若超过48小时未排便,需警惕肠粘连或便秘风险,可通过腹部按摩(以肚脐为中心顺时针轻揉)、使用开塞露软化大便等方式辅助排便。
若术后超过5天仍未排便,或伴随腹胀、腹痛、呕吐等症状,需立即就医排查肠梗阻等并发症。排便时应避免过度用力,以防伤口裂开,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缓泻剂或灌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