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怎么办
呼吸衰竭分为Ⅰ型和Ⅱ型,处理包括识别类型、保持呼吸道通畅、氧疗、机械通气、治疗基础疾病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Ⅰ型用较高浓度吸氧,Ⅱ型用低浓度低流量吸氧,机械通气分无创和有创,基础疾病治疗因病因而异,老年人、儿童、孕妇有不同注意事项
一、识别呼吸衰竭类型
呼吸衰竭可分为Ⅰ型呼吸衰竭(仅有低氧血症,PaO<60mmHg,PaCO正常或降低)和Ⅱ型呼吸衰竭(既有低氧血症,又有高碳酸血症,PaO<60mmHg,PaCO>50mmHg),不同类型的呼吸衰竭处理有所差异,需通过血气分析等检查明确。
二、保持呼吸道通畅
对于成人:鼓励患者咳嗽、咳痰,定时翻身、拍背,促进痰液排出。对于痰液黏稠不易咳出者,可采用雾化吸入等方式稀释痰液,常用的雾化药物有氨溴索等,通过湿化气道帮助痰液排出,维持呼吸道通畅,保障气体交换。
对于儿童:要及时清除口鼻腔分泌物,可使用吸痰器等设备,但操作需轻柔,避免损伤呼吸道黏膜。同时,注意保持患儿合适的体位,如半卧位等,利于呼吸。
三、氧疗
Ⅰ型呼吸衰竭:一般给予较高浓度吸氧(氧浓度>35%),可通过鼻导管、面罩等方式给氧,尽快纠正低氧血症。例如,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导致的Ⅰ型呼吸衰竭,需要较高浓度吸氧来改善氧合。
Ⅱ型呼吸衰竭:应给予低浓度(氧浓度<35%)、低流量吸氧,因为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常伴有二氧化碳潴留,此时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降低,主要依靠低氧血症对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的刺激来维持呼吸。如果给予高浓度吸氧,会解除低氧血症的刺激作用,导致呼吸抑制,使二氧化碳潴留进一步加重。
四、机械通气
当患者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呼吸肌疲劳、血气分析提示病情进行性恶化等情况时,需考虑机械通气。机械通气分为无创机械通气和有创机械通气。无创机械通气适用于病情相对较轻、能够配合的患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导致的呼吸衰竭早期患者;有创机械通气则用于病情较重、无创通气失败或不能配合无创通气的患者,如严重呼吸肌麻痹、大量胸腔积液等情况导致的呼吸衰竭。
五、治疗基础疾病
如果呼吸衰竭是由肺部感染引起,需积极抗感染治疗:根据病原体类型选择合适的抗生素,如细菌感染可选用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通过控制肺部感染,改善肺部炎症情况,从而缓解呼吸衰竭。
对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导致的呼吸衰竭,需使用支气管舒张剂等药物缓解气道痉挛:常用的支气管舒张剂有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等,同时可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减轻气道炎症。
如果是肺栓塞引起的呼吸衰竭,需进行抗凝或溶栓治疗: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抗凝药物如低分子肝素,或在符合溶栓指征时进行溶栓治疗,以溶解血栓,恢复肺血管通畅,改善呼吸功能。
六、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人:老年人呼吸衰竭时病情变化往往较快,且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等。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包括呼吸、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等,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因为老年人常服用多种药物,要避免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同时,老年人咳嗽咳痰能力相对较弱,更要注重保持呼吸道通畅的措施落实。
儿童:儿童呼吸衰竭病情发展迅速,要严格遵循儿科安全护理原则。在氧疗时要注意氧浓度的精确控制,避免氧中毒等情况。机械通气时要选择合适的通气模式和参数,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等调整。同时,要关注儿童的心理状态,给予安抚,减轻其恐惧情绪。
孕妇:孕妇出现呼吸衰竭时,治疗要兼顾胎儿和孕妇的情况。氧疗要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方式,药物使用要谨慎,尽量选择对胎儿无明显不良影响的药物,必要时需多学科会诊,综合评估治疗方案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