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烧伤补液需遵循基本原则,计算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为体重×烧伤面积×1.8ml+基础水分,第二个24小时为第一个的一半加基础水分,按时间分配补液速度;通过尿量、精神状态、生命体征监测调整补液;婴幼儿、肥胖小儿、已有基础疾病小儿补液各有注意事项,如婴幼儿基础水分占比高、肥胖小儿按实际体重算、有基础病小儿需谨慎评估调整。
小儿烧伤补液需遵循基本原则,计算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为体重×烧伤面积×1.8ml+基础水分,第二个24小时为第一个的一半加基础水分,按时间分配补液速度;通过尿量、精神状态、生命体征监测调整补液;婴幼儿、肥胖小儿、已有基础疾病小儿补液各有注意事项,如婴幼儿基础水分占比高、肥胖小儿按实际体重算、有基础病小儿需谨慎评估调整。
一、小儿烧伤补液的基本原则
(一)补液量的计算
1.国内常用公式:小儿烧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Ⅱ°、Ⅲ°)×1.8ml(小儿为1.8ml,成人是1.5ml)+基础水分2000ml。基础水分对于小儿来说,2-12岁为1500ml,婴幼儿为1000ml。例如,一个3岁儿童,体重15kg,烧伤面积为30%,那么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15×30×1.8+1000=810+1000=1810ml。其中胶体和晶体的比例一般为1:2,特重度烧伤时可改为1:1。胶体主要是血浆,晶体常用平衡盐液。
2.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加上基础水分2000ml。仍以上述患儿为例,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1810÷2+1000=905+1000=1905ml。
(二)补液速度的分配
1.第一个8小时:输入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上述患儿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1810÷2=905ml,其中胶体和晶体按比例输入,剩余的基础水分在接下来的16小时输入。
2.后16小时:输入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另一半,即810ml,均匀分配到后16小时输入。
二、补液过程中的监测与调整
(一)尿量监测
1.意义:尿量是反映小儿烧伤后补液是否充足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来说,小儿每小时尿量应维持在1-2ml/kg。如果尿量过少,提示补液不足,需要加快补液速度;如果尿量过多,可能是补液过量或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调整补液方案。例如,对于10kg的小儿,每小时尿量应在10-20ml。
2.监测方法:留置导尿管,准确记录每小时尿量。
(二)精神状态监测
1.意义:小儿烧伤后精神状态可反映循环灌注情况。如果小儿精神萎靡,可能提示血容量不足,需要进一步评估补液情况并调整;如果精神状态良好,通常提示循环灌注相对较好。
2.观察要点:观察小儿的神志、反应等,如是否清醒、对刺激的反应等。
(三)生命体征监测
1.心率:正常小儿心率较快,烧伤后需监测心率变化。如果心率增快,超过正常范围,可能与血容量不足、疼痛等因素有关,需要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补液情况并调整。
2.血压:小儿烧伤后血压变化相对不敏感,但是如果出现血压下降,往往提示血容量严重不足,需要紧急处理,加快补液等。
3.呼吸:监测呼吸频率等,观察是否存在因补液不当导致的呼吸异常情况。
三、特殊小儿群体的补液注意事项
(一)婴幼儿
1.特点:婴幼儿自身生理储备能力较差,烧伤后补液更需精细调整。其基础水分相对占比更高,在计算补液量时要严格按照公式计算基础水分部分。例如,6个月以内的婴儿基础水分约为150ml/kg,在补液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注意事项:补液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前囟门情况,前囟门凹陷提示脱水,需要加快补液;前囟门饱满可能提示补液过量,需要调整补液速度。同时,婴幼儿血管较细,补液时要注意穿刺部位的选择和输液速度的控制,避免发生渗漏等情况。
(二)肥胖小儿
1.特点:肥胖小儿体重计算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因为脂肪组织不参与体液的计算。所以在计算烧伤补液量时,体重应按照实际体重计算,而不是按照理想体重。例如,一个肥胖小儿实际体重为30kg,烧伤面积为20%,则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30×20×1.8+基础水分,基础水分对于儿童来说按常规计算。
2.注意事项:补液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肥胖小儿的呼吸、循环等情况,因为肥胖可能影响呼吸功能,在补液时要避免补液速度过快加重心肺负担。
(三)已有基础疾病的小儿
1.特点:如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基础疾病的小儿,烧伤后补液需要更加谨慎。因为补液量的改变可能会对心肺功能产生较大影响。例如,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心功能相对较弱,补液过多可能导致心力衰竭等并发症。
2.注意事项:在补液前要充分评估基础疾病情况,补液过程中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心功能等指标,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调整补液速度和补液量,必要时在相关科室如心内科等的协助下进行补液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