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沙门菌是引起人类伤寒和副伤寒的重要病原体,有多种血清型,在自然界存活能力较强;经食物和水传播,感染后有典型及不同人群差异表现;可通过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诊断;预防需注意饮食和个人卫生;治疗首选氟喹诺酮类药物,特殊人群有禁忌,需对症支持及处理并发症。
一、伤寒沙门菌的基本定义
伤寒沙门菌属于沙门菌属,是一种革兰氏阴性杆菌,是引起人类伤寒和副伤寒的重要病原体。伤寒沙门菌有多种血清型,其在自然界中存活能力较强,在水和食物中可存活数周甚至数月。
二、伤寒沙门菌的传播途径
1.经食物传播:被伤寒沙门菌污染的食物是主要传播途径。例如,被污染的水源若用于灌溉蔬菜,蔬菜上会沾染伤寒沙门菌,人食用未洗净的受污染蔬菜后可能感染;未煮熟煮透的被污染肉类等食物中也可能存在伤寒沙门菌,食用后易引发感染。在儿童群体中,若幼儿园或学校的集体用餐食物被污染,易造成聚集性感染,因为儿童免疫力相对较低且集体生活接触密切。对于有不良生活习惯,如经常在外食用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食物的人群,感染风险也会增加。
2.经水传播:被伤寒沙门菌污染的水源可导致伤寒的暴发流行。在一些卫生设施不完善、水源管理不善的地区,饮用被污染的水后,伤寒沙门菌会通过口腔进入人体消化道,进而在肠道内定植并引发感染。对于婴幼儿,由于其肠道屏障功能相对较弱,饮用被污染的水后感染伤寒沙门菌的风险更高,且感染后病情可能相对较重,需要特别关注其水源的清洁卫生情况。
三、伤寒沙门菌感染后的临床表现
1.典型症状:感染伤寒沙门菌后,潜伏期一般为1-2周。患者会出现持续发热,体温可逐渐升高至39-40℃,呈稽留热型,即体温恒定地维持在39-40℃以上的高水平,达数天或数周,24小时内体温波动范围不超过1℃。同时伴有全身不适、乏力、食欲减退、腹胀等症状。部分患者皮肤可出现玫瑰疹,多在病程7-14天出现,为淡红色小斑丘疹,压之褪色,数量一般在10个左右,主要分布在胸、腹部。还可能出现相对缓脉,即脉搏加快与体温升高不呈比例。
2.不同人群的差异表现:儿童感染伤寒沙门菌时,临床表现可能不典型,发热程度相对成人可能没有那么典型的稽留热,玫瑰疹出现率较低,但肠道并发症相对较多,如肠穿孔、肠出血等的发生率可能高于成人。这是因为儿童肠道功能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感染后肠道病理改变相对更为明显。老年人感染后,症状可能较为隐匿,发热不典型,容易被忽视,且恢复相对较慢,并发症发生风险也较高,需要密切观察其身体状况变化。
四、伤寒沙门菌感染的诊断方法
1.病原学检查:
血培养:是诊断伤寒的重要依据,在病程第1-2周阳性率最高,可达80%-90%。通过抽取患者静脉血,接种于合适的培养基中进行培养,若培养出伤寒沙门菌则可确诊。
骨髓培养:对于血培养阴性或已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骨髓培养阳性率较高,因为骨髓中巨噬细胞吞噬伤寒沙门菌后,细菌在骨髓中繁殖较多,持续时间较长。
粪便培养:在病程第2-3周阳性率较高,约70%。但需要注意排除粪便污染的可能,因为肠道中存在正常菌群,粪便培养阳性需要结合临床症状综合判断。
2.血清学检查:
肥达反应:利用伤寒沙门菌菌体(O)抗原、鞭毛(H)抗原以及甲、乙副伤寒沙门菌的鞭毛抗原,检测患者血清中相应抗体的凝集效价。一般O抗体的凝集效价在1:80及以上,H抗体在1:160及以上有诊断价值。但肥达反应存在一定的假阳性和假阴性,如部分患者在感染早期抗体尚未产生时,肥达反应可呈阴性;而一些既往接种过伤寒疫苗或有其他沙门菌感染的患者,可能出现非特异性凝集反应导致假阳性。
五、伤寒沙门菌感染的预防措施
1.饮食卫生方面:
确保食物来源安全,不吃变质、被污染的食物。蔬菜水果要彻底清洗干净,最好能去皮食用。对于肉类等食物要保证煮熟煮透,避免食用半生不熟的肉类。在家庭烹饪中,要生熟分开处理食材,防止交叉污染。对于儿童,家长要格外注意其饮食卫生,选择新鲜、安全的食材制作儿童餐食。
饮用安全的水源,尽量饮用开水,不喝生水。在外出时,选择有卫生保障的饮品店购买饮品。对于生活在水源可能受污染地区的人群,要安装有效的水质净化设备,保障日常饮水安全。
2.个人卫生方面:
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勤洗手,尤其是在饭前便后、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按照正确的洗手步骤洗手,洗手时间不少于20秒。儿童由于好动且卫生意识相对薄弱,家长要督促其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可通过儿歌等方式引导儿童正确洗手。
保持居住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对家居环境进行消毒,尤其是厨房、卫生间等容易滋生细菌的场所。对于伤寒患者居住过的环境,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防止病菌传播给他人。
六、伤寒沙门菌感染的治疗原则
一旦确诊伤寒沙门菌感染,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治疗。一般首选氟喹诺酮类药物,如环丙沙星等进行抗感染治疗,但需要注意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的用药禁忌,儿童应尽量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选择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其他合适的抗菌药物。同时要注意对症支持治疗,如对于高热患者进行物理降温等非药物干预措施为主,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等。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对于出现严重并发症如肠穿孔、肠出血等的患者,需要及时进行外科等相应的治疗措施。